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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婚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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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让我们恋爱吧

“让我们恋爱吧!”

这是不是很甜蜜、很感人的一句话?举个手来看一看,谁对他(她)说过这句话,又有谁听他(她)说过这句话?别不好意思,只要确认过眼神,遇上对的那个人,干吗不说这句话呢?这世上难道还有比恋爱更让人感到甜蜜的事情吗?为什么要扭扭捏捏呢?又不是古代闺阁里的大小姐。

古时候的青年男女之间是没有恋爱可谈的,到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年纪,自然有父母做主,请个媒婆,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家,把日子敲定,然后三聘六礼,然后拜堂成亲,等入了洞房掀了盖头,俩人可能才见第一面,是光脸还是麻子,都没有“退货”的机会了。

但唐朝却是个例外。唐朝的青年男女在婚恋问题上所享有的自主权,在中国整个封建时代都很少见,这是为什么呢?

唐代是个民族大融合的时代,那些马背上长大的民族,没有受到汉儒的教化,辽阔的草原给了他们粗犷率真的性格。在他们的社会中,有很多地方还保留着原始的母系氏族社会的味道,女性的地位非常高,她们也从没有像汉人妇女一样受到那么多的礼教约束。

当这些民族兄弟骑着他们的马儿进入大唐以后,他们的文化风俗也跟着一起来了。在这种风俗的影响下,大唐的女子一改往日大汉民族那羞羞答答的女性美。她们率真、果敢,体现在爱情观上,要是看上了哪个男人,再也不会欲说还休地藏在屏风背后偷偷惦记了。

当然,这首先是因为整个大唐的社会氛围允许女性这种爱情自由主义的存在。唐朝是中国历史上经济文化极度繁荣发展的时期,文化越是发展,思想越是解放。举个例子,《唐律·户婚》里有一条规定:“诸卑幼在外,尊长后为定婚,而卑幼自娶妻已成者,婚如法。”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即使子女未征得家长同意而建立婚姻关系的,也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受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