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后,我决定拆开那封信。
“……你的倩影一直霸占我的大脑,那天在车上我说的名字其实是我同学的,现在老实告诉你吧,我叫××,你一定把我忘光了对不对?送你两张照片,有没有记起来我是谁?勿忘我!勿忘我……”
到处都有少男少女的故事,像春天里飘浮空中的花粉,沾在陌生路人的衣袖。我仔细端详照片,侧面特写与故意学选美小姐站法的全身照。也许出自傻瓜相机,有点模糊,但仍然看出烫得蓬松的卷发下,那张略带羞涩又藏不住对爱情强烈渴慕的脸。十五岁吧,花背心上别着史努比胸针,戴电子表,也许还在半工半读或学一门技艺。她看起来很开心,会买一束鲜花到演唱会去尖叫流泪的,相信踏出校门后可以自由自在谈一场恋爱,轰轰烈烈,像流行歌说的那样。
希望对方勿忘她又不留下住址是什么心思?说不定在车上时,她已故意写了住址条丢入对方的提包!这封信,就是为了考验对方是否把她放在心上吧?她以为告诉对方假名就是对自己的保护,何等单纯的心啊!我不免捏汗,青春在她手上多像一把炸药,她捧着它找打火机。
那位车上邂逅的男孩(或男子)为了赢得信任留给她姓名与住址,然而她尚未意识到,所有用来取信于人的证物都可以伪造,包括身份证与新台币。这就是这封信落到我手上的原因,住址是我的,收信人是个查访不着的陌生男子。
莫名其妙参与了再通俗不过的邂逅情节,我把信与照片撕碎丢入废纸篓,当作可爱少女与我之间的秘密。然后一切归诸天意,要我当一段姻缘的绊脚石,或是一桩悲剧的预先终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