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有位极富盛名的丑角儿刘赶三,京伶丑行中称第一。
光绪初年,禁中演戏,扮《思志诚》一出,刘赶三去一个老鸨子,客人来了,老鸨子得吆喝,刘赶三当时的词儿是这样的:“老五、老六、老七,出来见客呀!”
都下妓女,以排行相呼,这是不错的。可刘赶三另外藏着哏——当时台底下一同看戏的是惇王、恭王、醇王,惇王行五、恭王行六、醇王行七,这是有意戏弄了。恭王本性脱落潇洒,喜诙谐,闻之大乐;醇王素性恭谨,虽然听了不高兴,守着太后在座,却也不便有什么表示;惇王则严肃刚正,一听这词儿,勃然大怒,以为非礼之甚也,当场唤过侍者来,将刘赶三拿下台来,重杖四十。
·总得目中无人
还有一回,甲午战败,李鸿章一方面遭革职,一方面还受“褫夺黄马褂、三眼花翎”的处分,可谓羞辱之极。刘赶三这时正在贴演《丑表功》(一说《鸿鸾禧》):
京伶刘赶三演《丑表功》一剧,忽插白云:剥去你的黄马褂,拔去三眼花翎。为李伯行兄弟所闻,找了一些人,自伺刘赶三演毕回家时,在路上狠揍一顿,刘因此受了重伤,一夕而亡。(高拜石《古春风楼琐记》)
根据李伯元《南亭亭长笔记》则略有不同:
刘赶三于《鸿鸾禧》中金团头交代杆儿时,谓其伙伴曰:好好地干,不要剥去你的黄马褂,拔去三眼花翎。其时,文忠犹子(按:侄子)某在座,闻之怒,上台立掴赶三颊,赶三因此气郁而亡。
无论如何,刘赶三可以算是因言贾祸,也可以算是为艺术而牺牲。刘赶三死后,许多人还怀念他台上的风趣、台下的冷隽,犹时时有人述及。到了李鸿章签订《马关条约》,国人皆以卖国之贼视之,乃有这么一副对联:“赶三已死无苏丑,李二先生是汉奸”。(但据刘广定教授确证:刘赶三乃京丑,而非说苏白的苏丑,此联应是“杨三”的讹误——杨三,即杨鸣玉,原为南昆名丑,进京后改入京班献艺。杨约与刘赶三同时,并与赶三同列“同光十三绝”——也可见刘赶三名头之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