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汉人和异族之间,自然不能不发生阶级,史称北齐神武帝,善于调和汉人和鲜卑。他对汉人则说:“鲜卑人是汝作客(犹今言雇工),得汝一斛粟,一匹绢,为汝击贼,令汝安宁,汝何为陵之?”对鲜卑人则说:“汉人是汝奴。夫为汝耕,妇为汝织,输汝粟帛,令汝温饱,汝何为疾之?”就俨然一为农奴,一为战士了。
但此时期的异族,和自女真以后的异族,有一个大异点。自辽以前(契丹为鲜卑宇文氏别部,实仍系五胡的分支),外夷率以汉族为高贵而攀援之,并极仰慕其文化,不恤牺牲其民族性,而自愿同化于汉族。至金以后则不然。这只要看五胡除羯以外,无不冒托神明之胄(如拓跋氏自称黄帝之后,宇文氏自称炎帝之后是),金以后则无此事;北魏孝文帝,自愿消灭鲜卑语,奖励鲜卑人与汉人通婚,自然是一个极端的例子,然除此以外,亦未有拒绝汉族文化的。
金世宗却极力保存女真旧风及其语言文字。这大约由于自辽以前的异族,附塞较久,濡染汉人文化较深,金、元、清则正相反之故。渤海与金、清同族,而极仰慕汉人的文化,似由其先本与契丹杂居营州,有以致之,即其一证。
对于汉族的压制剥削,亦是从金朝以后,才深刻起来的。五胡虽占据中原,只是一部分政权入于其手。其人民久与汉族杂居,并未闻至此时,在社会上,享有何等特别的权利(至少在法律上大致如此)。
契丹是和汉人不杂居的。其国家的组织,分为部族和州县两部分,彼此各不相干(设官分南北面,北面以治部族,南面以治州县)。财赋之官,虽然多在南面,这是因汉族的经济,较其部族为发达之故,还不能算有意剥削汉人。到金朝,则把猛安谋克户迁入中原。用集团之制,与汉族杂居,以便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