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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选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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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世的科举制度,实成于明太祖之手。然太祖并非重视科举的人。太祖所最重的是荐举,次之则是学校。当时曾令内外大小臣工,皆得荐举,被荐而至的,又令其转荐,由布衣至大僚的,不可胜数。国子监中,优礼名师,规则极严,待诸生亦极厚,曾于一日之中,擢64人为布按两司官。科举初设于洪武三年,旋复停办,至十五年乃复设。

当时所谓三途并用,系指(一)荐举,(二)进士贡监,(三)吏员(见《日知录·通经为吏》条)。一再传后,荐举遂废,学校寖轻,而科举独重。此由荐举用人,近于破格,非中主所能行。

学校办理不能认真,近于今所谓毕业即毕年限。科举(一)者为习惯所重,(二)则究尚有一日之短长可凭,所以为社会所重视。此亦不能谓绝无理由。然凡事偏重即有弊,何况科举之本身,本无足取呢?

明制:进士分为三甲。一甲三人,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一甲第一人,授翰林院修撰。第二第三人授编修。二三甲均得选庶吉士。庶吉士本系进士观政在翰林院、承敕监等衙门者之称。

明初,国子监学生,派至各衙门实习的,谓之历事。进士派至各衙门实习的,谓之观政。使其于学理之外,再经验实事,意本甚善。然后亦成为具文。庶吉士初本不专属翰林。

成祖时,命于进士二甲以下,择取文理优者,为翰林院庶吉士,自此才为翰林所专。后复命就学文渊阁。选翰(翰林院)、詹(詹事府)官教习。三年学成,考试授官,谓之教馆。出身特为优异。

清制:二三甲进士,亦得考选庶吉土。其肄业之地,谓之庶常馆。选满汉学士各一人教习,视为储才之地。然其所习者,不过诗赋小楷而已。乡举在宋朝还不过是会试之阶,并不能直接入官。明世始亦为入仕之途。举贡既特异于杂流,进士又特异于举贡。所谓三途并用者,遂成(一)进士,(二)举贡,(三)吏员(见《明史·选举志》)。在仕途中,举贡亦备遭轻视排挤,杂流更不必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