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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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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照例潜入金田宅邸。

为何说是“照例”,现在已无需作什么解释。即是表示已经到了将“多次”加以平方的程度的词语。干过一次的事,还想再干第二次,干过两次的事,就想干第三次,这种好奇心不只限于人类才有,即使是猫,也是带着这一心理降临于世的,这一点必须请人类认识到。反复干过三次以上的事情,才冠之以“习惯”这个词,这种行为是生活的需要与进化,在这一点上,我们也和人类是一样的。假如有人对于我这么频繁地往金田家跑产生疑问,那么,在人类提问之前,我要先反问一句:为什么人们从嘴吸进烟雾,又从鼻腔喷出?人类既然不知羞耻地肆意吞吐这种既不果腹,也不补血的玩意儿,就不要那么大声责怪我出入金田家。金田家便是我的香烟!

使用“潜入”这个词,多少有些不恰当,听上去和小偷、奸夫差不多似的。我去金田公馆,虽然没有受到邀请,但也绝不是为了偷点鲣鱼干,或者跟那只鼻眼**般地聚集在脸心的哈巴狗密谈。——什么?侦探?太荒谬了!要说这世上干哪一行的最下贱,我觉得没有比侦探和放高利贷的更下贱的了!不错,为了寒月,我萌生了猫族不该有的侠义之心,曾一度偷偷去侦查金田家的动静。但只去了那一次,尔后再没有干过那种有悖于猫族良心的卑鄙勾当。也许有人问:既然如此,又为什么用“潜入”这种不确切之词?说来,这里面还颇有意趣哩。我本以为,天空为覆万物,大地为载万物而存在。——不论怎样喜欢强词夺理的人类,也不会否定这一事实的。那么,若问为了开天辟地,他们人类究竟花费了多大力气,岂不是寸功也不曾有过吗?将并非亲手创造的东西据为己有,是没有道理的吧!据为己有倒也罢了,可有什么理由禁止他类出入呢?人类卖弄小聪明,在这茫茫大地上,筑起围墙,树起木桩,画地为界,据为自己所有。这些所作所为恰如以绳圈天,要求这一片是我的天,那一片是他的天一般可笑。假如可以将土地切割成小块,按坪论价地买卖所有权的话,那么,我们呼吸的空气,也可以切成一尺见方的小块进行买卖了。假如既不能零售空气,又不能分割天空的话,那么,土地的私有岂不是也不合理吗?由于吾辈猫族依据如是观,奉行如是法,因此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当然,不想去的地方是不肯去的,而想去的地方,不问东南西北,大摇大摆地,慢慢悠悠前去便是。对于金田之辈,何必顾虑!——然而猫族的可悲之处在于,论力量毕竟不是人类的对手。“强权即是公理。”既然我生存在有这一格言的这个尘世上,那么,再怎么有理,猫的逻辑也是行不通的。硬要行得通,就会像车夫家的老黑一样,会冷不防挨一顿鱼贩子的扁担。真理虽然在我这里,权力却在别人那里。此时只有两条路:或委曲求全,唯命是从,或偷偷摸摸地我行我素。我当然选择的是后者。然而,由于必须提防挨扁担,就不得不“潜入”。因此之故,我才潜入金田宅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