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如列传之标题,《史》、《汉》尚少,后出愈多,史公列日者、龟策,已甚无谓。刺客后不常有,滑稽亦无须标目,独货殖为重要。民间营利之事,食非货志所载者,固当详为纪述,至儒林、文苑之分,出于不得已,未可厚非。
叛逆之名,《新唐书》始有之,前此唐修《晋书》,王敦、桓温并未别立叛逆之号。余谓列传标目与否,当以人数为断。多则宜标,少则宜省。儒林、循吏人非少数,固当标出。至于叛臣,人数实少,何必标也?
《奸臣传》之名亦后起。奸臣与佞臣有别,若董贤为祸之大,但入佞幸传。奸臣当谓能害人者,不能害人,不得称奸臣也。唐有《奸臣传》,清史无之,若和坤辈只可称佞臣耳。
《晋书》始有《忠义传》,其后凡一战而死者,皆入《忠义传》。然则昭忠祠血食之士,无虑千万,皆可列入耶?方望溪、全谢山迂腐之见,以《史》、《汉》无《忠义传》为憾,不知其人果卓然有所表见,入列传可矣,何必标忠义之名哉?
《宋史》于儒林之外,别立《道学传》。后之论者,谓宋人重道学而轻儒林。然史公于《儒林传》列说经之士,孟、荀大儒则特立一传,附以九流,由此知后世儒林、道学之分亦非无见。唯孟、苟仅二人,故不别为标题耳。钱竹汀谓宋世表章道学,程、朱诸贤应特立传,不必列入道学传,斯言得之。
《列女传》起于《后汉书》,刘向别为《列女传》。有事即书,不别贤否,如蔡文姬节义有亏,而《后汉书》亦传之。其后变列女为烈女,稍有失德,即遭贬弃。自唐以来皆然,此失古人之意者也。
二、史之优劣
一部二十四史,人皆以太史公书第一。宋人乃以欧阳《五代史》比《史记》。其实何可比也?非徒文章不可比,即事迹亦不可比。《史》、《汉》本并称,六朝、隋、唐已有《史》、《汉》优劣之论,方望溪必欲推尊《史记》,压倒《汉书》,实非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