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看来,凡简单叙一事不能不用散文,如兼叙多人多事,就非骈体不能提纲。以《礼记》而论,同是周公所著,但《周礼》用骈体,《仪礼》却用散体,这因事实上非如此不可的。《仪礼》中说的是起居跪拜之节,要想用骈也无从下手。更如孔子著《易经》用骈,著《春秋》就用散,也是一理。实在,散、骈各有专用,可并存而不能偏废。凡列举纲目的以用骈为醒目,譬如我讲演“国学”列举各项子目,也便是骈体。
秦汉以后,若司马相如、邹阳、枚乘等的骈文,了然可明白。他们用以序叙繁杂的事,的确是不错。后来诏诰都用四六,判案亦有用四六的(唐宋之间,有《龙筋凤髓判》),这真是太无谓了。
凡称之为诗,都要有韵,有韵方能传达情感。现在白话诗不用韵,即使也有美感,只应归入散文,不必算诗。日本和尚娶妻食肉,我曾说他们可称居士等等,何必称做和尚呢?诗何以要有韵呢?这是自然的趋势。诗歌本来脱口而出,自有天然的风韵,这种韵,可达那神妙的意思。你看,动物中不能言语,它们专以优美的声调传达彼等的感情,可见诗是必要有韵的。
“诗言志,歌永言,声依咏,律和声”这几句话,是大家知道的。我们仔细讲起来,也证明诗是必要韵的。我们更看现今戏子所唱的二黄西皮,文理上很不通,但彼等也因有韵的原故。
白话记述,古时素来有的,《尚书》的诏诰全是当时的白话,汉代的手诏,差不多亦是当时的白话,经史所载更多照实写出的《尚书?顾命篇》有“奠丽陈教则肄肄不违”一语,从前都没能解这两个“肄”字的用意,到清代江艮庭始说明多一肄字,乃直写当时病人垂危舌本强大的口吻。
《汉书》记周昌“臣期期不奉诏”、“臣期期知其不可”等语,两“期期”字也是直写周昌口吃。但现在的白话文只是使人易解,能曲传真相却也未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