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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学会与室友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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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rning How to Be Roommates

埃尔莎·林奇/Elas Lyunch

我向来都很邋遢,后来,我把这个缺点归咎于天性使然,并且嘴边常常挂着这样的话:杂乱是独特的天赋和才华的体现。然而,进入大学以后,我仍然没有为自己的邋遢找出很好的理由,这个习惯依旧。我的室友似乎也没觉得这个毛病对我的远大前程起了多大作用。

我不知道学校为什么会把我们安排在一间宿舍,我觉得她们再也挑不出两个比我们差距更大的人住在一块儿了。基姆是一个非常有条理的女孩,她的每件物品上都贴着标签,每件东西都放在特定的地方,她甚至还有一个可爱的小笔筒,并且在使用!我的空间却到处是碎纸片和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我认为铅笔应该放进笔筒,可我从来没有那样做过。

我和基姆都从对方身上“获益匪浅”。她收拾得越来越整洁,我搞得越来越乱。她抱怨我把脏衣服丢得乱七八糟,我抱怨她在房间里使用有刺激味道的消毒水,熏得我头疼。她把我的衣服推到一边,我就把自己的一本书丢到她摆放得很整齐的书桌上。

十月份的一个晚上,矛盾终于激化了,决定性的时刻降临了。基姆走进宿舍,有点儿生气,因为我的一只鞋(不知何故)跑到了她的床下面。我不认为这事有多么严重,她却勃然大怒!她把那只鞋捡起来,朝我这边扔了过来,不偏不倚,台灯被撞到了地上,灯泡摔碎了,掉落在我当晚准备叠的衣服上。我惊恐地从**跳了下来,当即破口大骂她冷漠、野蛮。她以同样的粗话回击我,最后,我们两个人都跑到门口,想先摔门走人。

我们不可能再同住一间宿舍了,哪怕只是一两天都不行,对此我深信不疑,如果不是她接的一个电话,我可能连一个晚上都无法坚持。夜已经很深了,我们两个人都气呼呼地坐在各自的**,房间里弥漫着无声的诅咒。我真不明白,我们怎么又折回来了,居然又待在同一间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