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抒情诗的等级
抒情诗的第一个等级就是,带着强烈情感之性情的诗人自发或反思性地表达性情和这些情感。这类抒情诗人最为常见,也是最没有价值的一类诗人。一般而言,他们的强烈情感因性情的统一性而产生,所以这类抒情诗人通常比较单调,他们的诗歌围绕固定不变的、通常寥寥无几的情感而展开。因此,司空见惯的说法就是把这类诗人分作三种,第一种被称作“爱情诗人”,第二种叫“怀旧诗人”,第三种叫“忧郁诗人”,也是能够理解的。
抒情诗的第二个等级就是,诗人更聪明,更富有想象力,或者甚至仅仅是更有文化,不再具有第一个等级的诗人的那种局限性或只是纯粹抒情。从一般的字面意义上说,他也是一种典型的抒情诗人,但这种诗人不单调。
抒情诗人的第三个等级就是,诗人更聪明的同时,开始人格解体,不只是因为他感受,还因为他认为他在感受——感受他所不具有的灵魂状态,仅仅因为他理解它们。我们即将获得戏剧诗的内在精髓。尽管如此,诗人的性情消融于智慧中。他的诗作最终得到简化,在风格上统一,精神上统一,并与己共存。比如坦尼森的《尤利西斯》和《夏洛特夫人》,甚至还有勃朗宁[3]的作品,他称之为“戏剧抒情诗”,诗里展现的不是对话,而是呈现种种灵魂的独白,诗人并不认识或假装不认识这些灵魂,甚至常常不想去认识它们。
抒情诗的第四个等级更为罕见,这种诗人更聪明的同时,还富于想象力,人格完全解体。他不仅感受而且生活在这种灵魂状态下,而他并非直接拥有这种灵魂。在很多种情况下,他进入戏剧诗里,严格地说,就像莎士比亚一样,他是一位主要通过人格解体来展现戏剧的抒情诗人,他的人格解体达到令人吃惊的程度。尽管颇具戏剧性,但在这样或那样的情况下,他仍然是一位抒情诗人。勃朗宁也是如此(如上所述)。如今,甚至风格也不能定义人的一致性,只有在风格中体现的智慧才能表现它。因此,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只有非凡卓越的措辞和复杂微妙的表达才能使哈姆雷特的语言接近李尔王、福斯塔夫[4]和麦克白夫人的语言。同样,通过勃朗宁的《男人和女人》和《戏剧抒情诗》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