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伊丝史密斯布雷迪/Lois Smith Brady
我对爱情的初识始于12岁。那时,我在一所舞蹈学校上学。记得第一天,我就想自己会疯狂地爱上某个男孩,并和他接吻,在华尔兹中共度一年的校园时光。
课上,我坐在女生当中,等着某个男孩来邀我跳舞。令我倍感吃惊的是,我总是最后一个被邀请出列。最初,我以为男生们搞错了。我长得可爱又漂亮,打网球没人能赢我,爬树比一只猫还快,为何他们不争着邀请我呢?
一节又一节课,我看着那些穿着蓝色运动服和灰色裤子的男生围着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转,而女生们的马尾辫则在脑后有节奏地甩来甩去,让我不解的是,他们的舞步是那样和谐。于是我想,爱情总是垂青那些优雅斯文的女孩,而对于我这样一个上蹿下跳的女孩是遥不可及的。
到了13岁,我学会了在没人邀请我时,如何巧妙地昂起头,把眼泪凝聚在眼眶中不让它从脸颊滑落。与此同时,我也发现了“化妆间”的妙用。每次想哭的时候,我就借故跑进灯光柔和的“化妆间”,那是我心灵的避风港。
直到我遇上马特,这样的日子才总算告一段落。他很文静,常坐在房间的一角。初次跳舞时,他甚至不敢直视我的眼睛,但他很幽默,给我讲了很多有趣的故事。我们成了要好的朋友和舞伴,直到毕业。我跟他学了有关爱情的最重要一课:爱无处不在,既存在于最明显之处,也会藏在最不起眼的地方。
此后数年,我的爱情生活一直像一部 悲喜交加的长篇小说。上大学时,我爱上了英语系一个骑摩托车的高个男生。他在我们第六次约会跳伞时失了约。那天下午,我独自从飞机上跳下,降落在一个停车场。25岁左右,我搬到了纽约,一个难觅真爱的地方,在这里寻找爱情就如同寻找合法的停车位一般艰难。在纽约的第一个情人节,我去西区北部的一间热闹的酒吧赴约,晚餐吃了一半,我的约会对象便借故离席,再没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