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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附录 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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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专史是专史中最重要的部分,包括政教典章、社会生活、学术文化种种情况,作起来实在不容易。据我个人的见解,这不是能拿断代体来做的;要想满足读者的要求,最好是把人生的活动事项纵剖,依其性质,分类叙述。本来,根据以前的活动状况,以定今后活动的趋向,是人生最切要的要求,也是史家最重大的责任,所以对于各种活动的过去真相和相互的关系,非彻底的求得不可;否则影响到今后活动,常生恶果。我们知道,人类活动是没有休止的,从有人类到今日,所有的一切活动,都有前后因缘的关系。倘使作史的时候,把他一段一段的横截;或更依政治上的朝代分期,略说几句于实际政治史之后,那么,作出来的史,一定很糟。这种史也许名为文化史、文物史,其实完全是冒牌的。从前的正史里,书志一门,也是记载文物的,但多呆板而不活跃,有定制而无动情;而且一朝一史,毫无联络,使读者不能明了前后因缘的关系。所以这种断代体和近似断代体的文物史都不能贯彻“供现代人活动资鉴”的目的。我们作文物专史,非纵剖的分为多数的专史不可。

我以为人生活动的基本事项,可分三大类,就是政治、经济、文化三者;现在作文物的专史,也就拿这三者分类:这是很近乎科学的分法。因为人类社会的成立,这三者是最主要的要素。拿人的生理来譬喻罢:有骨干才能支持、生存,有血液才能滋养、发育,有脑髓神经才能活动、思想;三者若缺少其一,任何人都不能生活。一个人的身体如此,许多人的社会又何尝不然?拿来比较,个人的骨干等于社会的政治,个人的血液等于社会的经济,个人的脑髓神经等于社会的文化学术,一点儿也不差异。现在就先把这三种文物专史所应分别包括的事项略微讲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