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不承认儿童具有**和假定青春期**成熟时才有性欲,这都是十分错误的。相反,儿童很早就有内容丰富的**,虽然在很多方面与后来被认为是正常的**存在着不同之处。成人生活中被描绘为“变态”的性活动在下列几个方面与正常的性活动存在着不同。(1)不顾物种间的界限(人与动物之间的鸿沟);(2)没有厌恶的感觉;(3)打破**界限(从近亲那里寻求性满足);(4)与自己同性成员的性关系;(5)将**所起的作用转向身体的其他器官及部位。所有以上界限都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它们只是在发展和教育的过程中才逐渐形成。幼小的儿童不受这些界限的束缚,他们识别不出人和动物之间的巨大区别;只是到了年龄稍大时,才将自己与动物区别开来。儿童一开始对粪便并不表现出厌恶,只是在教育的作用下,才慢慢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最初对于性别之间的区分也不特别重视,而且认为男女之间的**有着同样的构造;儿童早期的性欲和好奇心都是指向他们最亲近的人,并且由于其他原因还指向自己最亲爱的人,如父母、兄弟和姐妹,或保姆;最后,儿童还表现出另一特性(这个特性在后来恋爱关系达到高峰的时候也可以表现出来),那就是他们不仅想从他们的性器官上得到快感,而且认为身体的其他部位也可有同样的感觉,也可给他们提供类似的快感,并且可起到性器官的部分作用。可见,儿童也可被描绘为“多形变态”(polymorphously perverse)者,并且如果这些冲动只表现出活动的迹象,那么这是因为一方面和后来的生活相比,这些冲动强度较小;另一方面,教育立刻强有力地抑制了儿童的一切性表现。这种抑制可扩展为一种理论;由于成年人竭力忽视儿童的一部分性表现,并且通过错误的解释掩饰其性本质的另一部分,所以到了后来,整个性事实就被彻底否认了。时常是同样的人,他们先在托儿所内对儿童在性方面的顽皮感到恼火,然后在他们的写字台边又为同样的儿童在性方面的纯洁而辩护。儿童在独处时,或在引诱的影响下,时常有表现出极端的性变态活动。当然,成人将这种活动称为“孩子气”或“玩花样”,而不对他们进行严肃的处分,这是对的。因为不能对儿童用道德或法律加以评判,好像他们已长大成人而要自己完全负责任似的。然而,这些情况是存在的。它们具有其重要性,一方面可成为儿童先天倾向的证据,另一方面又可作为引起后来的发展的起因和动力。它们可以给我们提供有关儿童**的信息,以及有关人类**的一般状态的信息。因此,如果我们能在被歪曲的梦的背后发现这些变态的愿望冲动,那只不过是说在这个领域中,梦也可以退行到幼稚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