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知道,神经症的症状是一种冲突的结果,这种冲突来自于一种新的满足力比多的方法。两种相互抵抗的力量在这种症状中再次相遇,并且由所构成的症状的妥协而相互调和。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症状是如此的具有对抗性:它由双方所支持。我们也知道彼此冲突的一方是未满足的力比多,它正由现实所压抑,并且现在它必须寻求其他的满足途径。如果现实是毫不留情的,尽管力比多易于选择某一对象来代替被拒绝的那个对象,那么最终它将被迫选择倒退的途径,而努力在一种以前曾经克服过的组织或已被放弃了的对象中获得满足。于是,力比多通过固着而被引向倒退的途径,力比多在其以前发展中曾经历过这种固着。
性变态的途径和神经症的途径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如果这些倒退作用不引起来自自我的反对,那么也不会有任何神经症产生;力比多也将得到一些真实的满足,尽管这种满足不再是正常的。但如果自我不仅控制意识,而且要统治动作的神经支配和心理需求的实现,假若自我不同意这些倒退,那么冲突将继续发生。力比多既被阻止,它必定试图逃避某些方向,与快乐原则的需求相适应,从而可以找到发泄其精神能量的途径。它必定避开自我。这种逃避由其发展道路上曾经历过的固着所提供,要进入这种固着,现在需要通过倒退来实现。自我本身在过去曾通过压抑作用来防止这种固着。通过退回这些被压抑的“位置”(position)的发泄,力比多已摆脱于自我及其法则,并且还同时抛弃了以前在自我的影响之下所已获得的一切教育。只要力比多得到满足便易于控制;但在内外挫折的双重压力之下,力比多变得难以驾驭,而停留于以往美好的时光之中。这就是力比多根本的难以改变的特性。这对通过发泄改变其能量的想法属于潜意识系统,并且从属于这个系统所特有的凝缩作用和移置作用过程。这样看来其建立的条件与梦的形成的条件十分相似。梦是在潜意识中完成的,并且是一种潜意识充满愿望的幻觉的实现。它与一部分意识(或前意识)活动相对立,这种活动起稽查作用,并且只允许一种和解方式的显梦形成。同样,潜意识中力比多所代表的东西不得不认真对待前意识自我的力量。自我追求中所已产生的对力比多的反抗以一种“反贯注”(anticathexis)出现,并且迫使力比多选择一种表现形式,这种表现形式可同时成为反对本身的一种表现。这样,症状出现,成为潜意识的力比多的愿望实现的一种多重歪曲的满足和一种完全相互矛盾的两种意义的巧妙选择的混合。而就最后一点来说,在梦的形成和症状的形成之间存在着不同。因为在梦的形成中,前意识目的只关心保全睡眠,不让任何东西打扰它,使它进入意识;它对于潜意识愿望冲动决不高喊:“不!相反!”它可能更为缓和,因为某人睡眠的情境没有什么危险性。睡眠状态本身就足以使欲望不能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