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在强迫性神经症中,思想万能的存在表现得最为明显。也正是在强迫性神经症中,这种原始思维模式的结果才与意识最为接近。但是我们切不可因此而受误导,认为这就是这种神经症的突出特征,因为分析调查表明,在其他神经症中也存在着相同的情形。在每一种神经症中,症状构成的决定因素并非经验的现实,而是思想的现实。神经症患者生活在一个特定的世界中,正如我在别处(1911b,在该文的结尾处)曾说过的那样,在这个世界中,唯有神经症行为才能行得通。这就是说,他们只受到强烈的思想之物和情感体验之物的影响,至于这一切是否与外部现实相符合则是无关紧要的。癔症患者在发作时不断重复并在其症状中固着下来的那些行为,常常是在他们的幻想中才会出现的那些体验,尽管说到底这些幻想的体验还是可以追溯到现实事件之中,抑或正是以这些事件为基础的。将神经症患者的犯罪感归因于现实中的不端行为同样也是一种误解。强迫性神经症患者会因某种深重的罪恶感而心情压抑。(这种罪恶感通常只在杀人如麻的刽子手那里才可见到。)然而,事实上从童年时代起,强迫症患者却一直以一种体谅他人、谨小慎微的方式来待人处世。尽管如此,他的这种犯罪感还是有其源由的:它的根基在于潜意识中那种强烈而又经常巴望他人早死的愿望。当然,要说这就是罪恶感的源由,我们必须首先明确,以上所说的一切都不过是潜意识思想而非有意行为。因此,可以说思想万能或者说对心理过程做出过高的、有悖现实的评价,在神经症患者的情感生活中以及在由此产生的所有行为中都发挥着不可限量的作用。如果对这样一位患者进行精神分析治疗,使他清醒意识到自己的那些潜意识思想,那么他将无法相信思想是自由的,并且时时刻刻都在害怕表达任何邪恶的愿望,就好像这些愿望的表达最终一定会导致它们的实现似的。这种行为以及他在日常生活中所搞的那套迷信表明,他与那些深信仅凭思想就能改变外在世界的蛮族野民是多么的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