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行为的驱使动机揭示了牺牲本质的最深层意义。我们听说,后来无论何时只要在一起共享食物,那么对于同一实体的参与就会在食物进入共享者的腹中之后,在他们之间建立一种神圣的关系。在古代,似乎只有对某一极神圣的牺牲品这样一个实体的参与,才会产生这样的结果。考虑到只有以这种方式才能取得这种神圣的结合因素,以形成并维系崇拜者与神之间的一种活生生的联结纽带,祭物之死的神圣意义的合理性也就不难被证明了。(同上,第313页)
这种纽带不过就是献祭的动物的生命而已。它积淀于血肉之中,并散布到献祭欢宴的一切参与者之中。这种观念还是后来历史上人们所有的歃血为盟习俗的基础。(在上述引文中)这种将血亲关系(blood-kinship)视作本体同一性的完全实在的做法,使得我们能够容易地理解通过献祭欢宴这样的实在过程来不时地更新这一血缘关系的必要性。(同上,第319页)
现在,我要暂停对史密斯思路的评述,并以最简明的语言来重述它的主旨。随着私有财产观念的确立,牺牲渐渐被视为赠予神的礼物,被视为从人到神的财产转移。然而,在这一诠释中,这种献祭仪式的所有独特之处仍未得其解。在最早的时候,献祭动物本身就是神圣的,其生命是不可侵犯的;若要宰杀这种动物,则氏族全体族民都必须参与到这种行动之中,并在神的面前分摊这一罪责。这样,他们才能获得这一神圣的实体并分而食之,以确保他们彼此间的认同以及与神的认同。牺牲是一神圣之物而献祭的动物,本身又是氏族的一员。因此,事实是通过宰杀并分食这种古老的图腾动物,亦即原始神本身,氏族成员们更新并确保着他们与神之间的相似性。
从这一关于牺牲的本质的分析中,史密斯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在对人形神明顶礼膜拜之前的岁月中,对图腾的定期宰杀和食用一直是图腾宗教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同上,第295页)他指出此类图腾餐的仪式可见于对较晚时期的献祭记载之中。圣尼禄(St.Ni1us)记载了公元第4世纪末在西奈沙漠的贝督因人中盛行的一种献祭礼仪。献祭的牺牲是一只骆驼,它“被捆绑着置于一个石垒的简陋祭坛上。这一帮人的头儿领着崇拜者们排着队,唱着歌,庄严地绕过祭坛三圈之后,他便划出了第一刀……并贪婪地大口喝着汩汩流出的血液。随后,全体人员都挥刀而上,一块块地剁去那尚在颤动的肉体,并极其贪婪地将它们生吞下肚。就在晨星露出第一片星光(标志着图腾餐开始的时刻)直至完全消失在冉冉升起的朝阳之中这样短暂的一段时间内,整只骆驼的肉体和骨骼、皮、血以及内脏都被吞吃光了。”(同上,第338页)这一证据整个地表明,这一极古老的野蛮礼仪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例子。尽管后来有着多方面的变化,它可算是彻头彻尾的、图腾崇拜的原初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