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后一种事实的确定向我们表明,迄今为止我们所依赖的这些性质,都不足以为我们在昏暗的心理生活中指明方向。我们必须引入另一种划分方式,这种划分不再是性质上的,而是心理地形学的(topographical),而且--其特殊价值在于--它同时也是发生学的(genetic)。我们现在在心理生活中划分出(我们把心理生活视为由几个机构、区域或部门组成的装置)一个地区,我们称之为自我(ego)本身,以及另一个区域,我们命名为本我(id)。本我是两者中较古老的;自我则由此发展而来,就像一层大脑皮质,是通过外部世界的影响而形成的一样。正是在本我中我们所有的主要本能才起作用的,本我中的所有过程都是潜意识地发生的。我们已经说过,自我和前意识的区域是一致的;它包括正常情况下保持潜意识的那些部分。本我中诸事件的发展过程及其相互作用是受完全不同的规律支配的,而不是受本我中流行的那些规律支配。事实上,正是这些差异的发现,才使我们得出了新的观点,并且认为这种观点是合理的。
被压抑的事物可被看做是属于本我,并且附属于相同的机制;把它从中划分出来只是出于发生学的考虑。这种分化是在最早期的生活中完成,而自我则是由本我发展而来。当时,本我的一部分内容被纳入自我之中,并且被提升到前意识状态;另一部分则不受这种转换的影响,作为潜意识本身保留在本我之中。但是,在自我的进一步形成过程中,自我中的某些心理印象和过程被一种防御机制排除出去了;前意识材料的特点被从中撤出,这样,它们再次被还原为本我的组成部分。因此,这就是本我中的“被压抑的材料”。就这两个心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而言,我们可以假设,一方面,本我中的潜意识过程被提高到前意识水平,并被结合到自我之中,而另一方面,自我中的前意识材料可能遵循相反的道路,并被驱赶回到本我之中。后来,有一个特殊的区域--即“超我”(super-ego)--从自我中被分离出来,这个事实在我们目前的研究兴趣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