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的研究已经向我们表明,正是**方面的这些挫折对我们称为神经症患者的人来说是特别难以容忍的。这些神经症患者在他们症状里为自己创造了替代性的满足,但是,这些满足既使他们感到痛苦,又由于在他们和他们所属的环境及社会的普遍关系中所造成的困难,而使这些满足成为痛苦的原因。对后一个事实是容易理解的,但是,前一个事实却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新的问题。这就是,除了牺牲性的满足之外,文明还要求做出其他的牺牲。
我们已经把文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普遍的困难看作是全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困难,我们已经把它追溯到力比多的惰性(inertia),和文明对于放弃一个旧观点而赞同一个新观点的不满。假如我们说,文明和性欲之间的冲突是由这种情况引起的,就是说,**是两个人之间的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第三者只能是多余的和碍事的,而文明是建立在一大群人之间的关系上的,那么,我们说的就几乎是一回事。当一种爱情关系处在高峰时期时,它对周围世界就会丝毫不感兴趣;这一对恋人自己就足够了,甚至连一般说来能使他们感到幸福的孩子也不需要。在其他情况下,爱欲绝不会这样显然地背弃它的存在的内核,背弃它从许多人当中挑选出一个人来的目的;但是,当他以众所周知的方式,通过两个人之间的爱达到这一目的的时候,他就不愿意继续往前走了。
由此,我们可以很好地假定,一个文明的社会可以由诸如此类的成对的个体组成,他们通过相互之间的力比多满足,通过工作和共同的利益而和其他所有的人相互联系起来。假如真是这样的话,文明就不需要从性欲中撤回能量了。但是,这种称心如意的事情并不存在,也从来没有存在过,现实向我们表明,文明对我们迄今所允许的这些联系并不满意;我们发现,文明也力图用力比多的方式把社会的成员互相结合起来,为了这一目的,它利用了一切手段。它酷爱每一种途径,通过这些手段和途径,强大的认同作用(identification)就能在社会成员中确立起来,为了用成员之间友谊的关系去加强社会团体的结合力,文明急需大量的受目的制约的力比多。要达到这些目的,就不可避免地要对**加以限制。但是,我们看不出有什么必要迫使文明走这条路,并且使它对性欲进行抵抗。一定有我们尚未发现的某种干扰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