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这些动能的内部却逐渐发生了一种特性的替换。人们在观察中发现,自然现象是根据其内部需要而自动发生的。毫无疑问,诸神就是大自然的主宰,他们对大自然做如此安排,现在则让大自然自行其事,只是在偶然的、所谓奇迹的情况下,神祇才会介入到自然的发展过程中来,好像是要表明,他们丝毫没有放弃最初的权力范围。至于命运的安排,人们仍有一种感到不快的疑虑,怀疑人类的困窘和孱弱无助是无法纠正的。正是在这一点上,神祇才最容易一败涂地。如果是神祇自己创造了命运,那么,神祇们的意图就注定是不可测知的。这种看法逐渐为古代最聪明的人们所理解,摩以拉(Moira——命运之神)位于诸神之首,神祇们自己各有其命运。自然的自主性越多,诸神从自然中撤离的就越多,指向诸神第三种功能的一切期望就越诚挚,越认真,就是说,道德就愈益成为真正占支配地位的东西。铲除文明社会的这些不足和邪恶,注意人们在生活中所相互造成的苦难,关注文明禁律的付诸实施(人们并没有完全服从这些文明的禁律),就成为目前神祇们的一项任务。据说文明的禁律本身具有一个神圣的起源;它们被提升到超越了人类社会之上,而且拓展到自然和宇宙。
由此便产生了许多观念。人类需要使自己的孱弱无助可以忍受,由这种需要而产生了这些观念;人类对自己童年的孱弱无助和人类整个种族的童年孱弱无助的回忆材料也导致了这些观念的产生。显而易见,占有这些观念就会在两个方面保护人类——使人类免遭自然和命运的危害,也使人免受人类社会本身所造成的伤害。这就是问题的要旨之所在。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更高尚的目的。无疑,要猜测这个目的究竟是什么,那是很不容易的,但是,这个目的当然预示着人性的一种完善。它可能是人的精神方面,也就是人的灵魂,随着时间的流逝,灵魂缓慢而不情愿地和身体分离开来,这就是精神提升和升华的目的。这个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统统都是一个比我们更加优越的智者的表现意图。虽然要按照他所走的一切道路前进绝非易事,但最终它会竭尽全力为我们安排好一切——也就是,使我们感到世界上的一切都是那么愉快有趣。有一个乐善好施的上帝在注视着我们每个人的行动,它只是看似严厉,但却不会使我们遭受痛苦,成为过分强大而又冷酷无情的自然力量的玩物。死亡本身并不是物种的灭绝,不是返回到无生命状态,而是开始一种新的存在,这种新的存在就位于通往更高层次的发展过程中。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个观点声称,我们的文明所建立的同样的道德法律也支配着整个宇宙,只不过这些法律是受一个具有无比强大的力量和一致性的最高法院所保护的。最后,假如不是实际上采用这种生活方式的话,那么,也会在死亡之后重新开始的存在中,使一切善终有善报,一切恶终有恶报。这样,生活中的一切恐怖、痛苦和艰难都注定会被祛除。死亡之后的生活,就像光谱(spectrum)中的不可见的一个组成部分加入到可见的组成部分中来一样,仍然继续着地球上的生活,使我们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这种境界我们或许在地球上还未曾达到。引导这种事物发展过程的超人智慧,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永无止境的善行和在其中达到其目的的公正无私——这些都是那些神圣存在的属性,它们也创造了我们,造就了整个世界,或者更确切地说,这些都是一个神圣存在的属性。在我们的文明中,一切古代的神灵都集中体现在它的身上。第一个成功地把这些神灵属性集中到一个神身上的民族,丝毫也不为这种进步而感到自豪,并且已公开表示,要把始终躲在每一神灵背后的那个父亲作为它的核心。从本质上说,这是返回到关于上帝观念的历史开端。既然上帝是一个人,那么,通过人与上帝的关系,就能重新找到童年时儿童与其父亲关系的那种亲密性和强烈性。但是,如果一个人已经为他的父亲做了那么多的事情,那么,他当然想得到一种奖赏,或者至少想成为他的最宠爱的孩子,成为上帝的特选子民。后来,虔诚的美国自称是“天赋之国”(God’s own Country);作为人类崇拜神灵的一种方式,这种自命不凡当然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