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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诗部类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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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周人自以为承夏之统者,在《诗》则曰:“我求懿德,肆于时夏”,“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在《书》则曰:“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说详拙著《新获卜辞写本后记》,跋见《安阳发掘报告》第二期三八四一五页〔文中印刷错误极多)。

然则周室王朝之诗,自地理的及文化的统系言之,固宜曰夏声,朝代虽有废兴,而方域之名称不改。犹之《诗经》中邶鄘本非周之侯封,桧魏亦皆故国之名号,时移世异,音乐之源流依故国而不改。音乐本以地理为例,自古及今皆然者,《诗》之有《大雅》《小雅》正犹其有《周南》《召南》。所谓“以雅以南”,可如此观,此外无他胜谊也。

颂之训为容,其诗为舞诗,阮元说至不可易。详拙著《周颂说》,今不复述。

如上所解,则全部《诗经》之部类皆以地理为别,虽《颂》为舞诗,《雅》证王朝之政,亦皆以方土国家为部类者。有一现象颇不可忽略者,即除《周诗》以外,一国无两种之诗。鲁宋有《颂》,乃无《风》,其实鲁之必有《颂》外之诗,盖无可疑。即就《周诗》论,豳王异地,雅南异统,雅为夏声,乃中国之音,南为南方,乃南国之诗。当时江淮上之周人殖民地中两种音乐并用,故可曰“以雅以南”。今试为此四名各作一界说如下:

《大雅》《小雅》 夏声

《周南》《召南》 南音(南之意义详《周颂说》)

王国 东周之民政

豳诗 周本土人戍东方者之诗(说见后)

所谓四方之音

在后来所谓国风之杂乱一大堆中,颇有几个地理的头绪可寻。《吕氏春秋·音初》篇为四方之音各造一段半神话的来源,这样神话固不可当作信史看,然其分别四方之音,可据之以见战国时犹深知各方之声音异派。且此地所论四方恰和所谓国风中系统有若干符合,现在引《吕子》本文,加以比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