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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自由主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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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我们办《独立评论》时,真是独立。那时销路很广,销到一万三千份。我们是十二个朋友组织一个小团体,预备办报,在几个月之前,开始捐款,按各人的固定收入百分之五捐款,这是指固定收入而言,临时的收入不计算,几个月收了四千多元,就拿来办报。我们工作的人不拿一个津贴,也没有一个广告,因为那时广告要找国家银行或国营机关去要,那么就等于接受了政府的津贴,等于贿赂,所以五年之中,我们除了登书刊的广告之外,没有收入。我们发表的文章有四千篇,没有出一个稿费,因为那时我们这般人确是以公平的态度为国家说话,为人民说话,所以我们即使不给稿费,人家也把最好的稿子送来。

最初我们的稿件百分之九十是自己写的,后来外稿逐渐增加,变成自己的稿只有百分之四十五,外稿占百分之五十五,甚至有许多好的文章先送到我们这里来,如果我们不登,再转投其他有稿费的刊物去发表。在民国三十五年回国的时候,许多朋友说:“胡先生,我们再来办个《独立评论》”,但是那时排字工人的工资比稿费还要高,我拿不出这些费用,非政府帮忙不可,而且人人都要稿费,我也拿不起,若是我办杂志而要求人的话,我就不办了。这并不是责备任何人,而是事实。这就表示在自由企业不发达的国家,又在这种局面之下,当然有许多方面不容易有完全独立或完全自由的言论。不过无论如何,自由的风气总应该养成。就是政府应该尊重舆论,我说这话是一个事实,大家应该谅解。我觉得,不要以为自己党来办报,政府来办报,就可以得到舆论的支持,没有这回事的。这种地方,应该开放,越开放越可以养成新闻独立,越可以养成言论自由,而政府也就可以得到舆论的支援。至于支配纸张材料的机关,应该由有关的团体参加,政府不要以配给政策影响言论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