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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蔡元培致黄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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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培(1868~1940)

中国近代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教育家。浙江绍兴人。1902年与章炳麟发起组织中国教育会。创办爱国学社、《警钟日报》。曾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倡导国民教育、实利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等,提出改革学制,男女同校等主张。1917年任北京大学校长,支持李大钊等倡导的新文化运动。

这封信是1921年,蔡元培在国外考察途中听到妻子不幸去世后写下的祭文。

呜呼!仲玉,竟舍我而先逝耶:自汝与我结婚以来,才二十年,累汝以儿女,累汝以家计,累汝以国内、国外之奔走,累汝以贫困,累汝以忧患,使汝善书、善画、善为美术之天才,竟不能无限发展,而且积劳成疾,以不得尽汝之天年。呜呼!我之负汝何如耶!

我与汝结婚之后,屡与汝别,留青岛三月,留北京译学馆半年,留德意志四年,革命以后,留南京及北京阅月,前年留杭县四月,加以其他短期之旅行,二十年中,与汝欢聚者不过十二三年耳。呜呼!孰意汝舍我如是其速耶!凡我与汝别,汝往往大病,然不久即愈。我此次往湖南而汝病,我归汝病剧,及汝病渐痊,医生谓不日可以康复,我始敢放胆而为此长期之旅行。岂意我别汝而汝病加剧,以至于死,而我竞不得与汝一诀耶!我将往湖南,汝恐我不及再回北京,先为我料理行装,一切完备。我今所服用者,何一非汝所采购,汝所整理!处处触目伤心,我其何以堪耶!

汝孝于亲,睦于弟妹,慈于子女。我不知汝临终时,一念及汝死后老父、老母之悲切,弟妹之伤悼,稚女、幼儿之哀痛,汝心其何以堪耶!汝时时在纷华靡丽之场,内之若上海及北京,外之若柏林及巴黎,我间欲为汝购置稍稍入时之衣饰,偕往普通之场所,而汝辄不愿。对于北京妇女以酒食赌博相征逐,或假公益之名以鹜声气而因缘为利者,尤慎避之,不敢与往来。常克勤克俭以养我之廉,以端正子女之习惯。呜呼!我之感汝何如,而意不得一当以报汝耶!汝爱我以德,无微不至。对于我之饮食、起居、疾痛、疴养,时时悬念,所不待言。对于我所信仰之主义,我所信仰之朋友,或所见不与我同,常加规劝,我或不能领受,以至与汝争论;我事后辄非常悔恨,以为何不稍稍忍耐,以免伤汝之心。呜呼!而今而后,再欲闻汝之规劝而不可得矣,我唯有时时铭记汝往日之言以自检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