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约翰高尔文他相信自己思想不会错,他的思想是代表上帝;他把反对他的人拿来活活的烧死是替天行道。殷海光先生所举的例也很惨。在法国革命之初,大家都主张自由;凡思想自由,信仰自由,宗教自由,言论出版自由,都明定在人权宣言中。但革命还没有完全成功,那时就起来了一位罗伯斯比尔(Robespierre)。他在争到政权以后,就完全用不容忍的态度对付反对他的人,尤其是对许多旧日的皇族。他把他们送到断头台上处死。仅巴黎一地,上断头台的即有二千五百人之多,形成法国大革命期间的恐怖统治。这一班当年主张自由的人,一朝当权,就反过来摧残自由,把主张自由的人烧死了,杀死了。推究其根源,还是因为没有“容忍”。他认为我不会错;你的主张和我的不一样,当然是你错了。我才是代表真理的。你反对我,便是反对真理:当然该死。这就是不容忍。
(《容忍与自由(二)》)
自由本身就是一种力量
不过殷先生在那篇文章中又讲了一段话。他说:同是容忍,无权无势的人容忍容易,有权有势的人容忍很难。所以他好像说,胡适之先生应该多向有权有势的人说说容忍的意思,不要来向我们这班拿笔杆的穷书生来说容忍。我们已是容忍惯了。殷先生这番话,我也仔细想过。我今天想提出一个问题来,就是:究竟谁是有权有势的人?还是有兵力、有政权的人才可以算有权有势呢?或者我们这班穷书生、拿笔杆的人也有一点权,也有一点势呢?这个问题也值得我们想一想。
我想有许多有权有势的人,所以要反对言论自由,反对思想自由,反对出版自由,他们心里恐怕觉得他们有一点危险。他们心里也许觉得那一班穷书生拿了笔杆在白纸上写黑字而印出来的话,可以得到社会上一部分人的好感,得到一部分人的同情,得到一部分人的支持。这个就是力量。这个力量就是使有权有势的人感到危险的原因。所以他们要想种种法子,大部分是习惯上的,来反对别人的自由。诚如殷海光先生说的,用权用惯了,颐指气使惯了。不过他们背后这个观念倒是准确的;这一班穷书生在白纸上写黑字而印出来的,是一种力量,而且是一种可怕的力量,是一种危险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