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刺奇极注重客观的事实,可是他每写一篇东西总先有一个观点,(那当然也是从事实里提炼出来的,可是提炼的标准要不要算做主观呢?)因为他有一个观点,所以他所拿出来的事实是组成一片的,人们看了不能不相信,因为他的观点是提炼出来的,他的综合,他的演绎都是非常大胆的,否则他也不敢凭着自己心里的意思来热嘲冷讽了。
他是同情非常丰富的人,无论什么人经他一说,我们总觉得那个人有趣,就是做了什么坏事,也是可恕的了,可是他无时不在那儿嘲笑,差不多每句话都带了一条刺,这大概因为只有热肠人才会说冷话;否则已经淡于广切了,那里还用得着毁骂呢?他所画的人物给我们一个整个的印象,可是他文章里绝没有轮廓分明地勾出一个人形,只是东一笔,西一笔零碎凑成,真像他批评Sir Thomas Browne的时候所说的,用一大群庞杂的色彩,分开来看是不调和的,非常古怪的,甚至于荒谬的,构成一幅印象派的杰作。他是个学问很有根底的人,而且非常渊博,可是他的书一清如水,绝没有旧书的陈味,这真是化腐臭为神奇。他就在这许多矛盾里找解脱,而且找到战胜的工具,这是他难能可贵的一点。其实这也是不足怪的,写传记本来就是件矛盾的事情,假使把一个人物的真性格完全写出,字里行间却丝毫没有杂了作者的个性,那么这是一个死的东西,只好算做文件罢,假使作者的个性在书里传露出来,使成为有血肉的活东西,恐怕又不是那么一回事了,还好人生同宇宙都是个大矛盾,所以也不必去追究了。
读驭聪的文章每令人想起中世纪时拉丁赞美诗里一句答唱:Medin vita in morte sumus。“死”似乎是我们亡友生时最亲切的题目,是他最爱玩味的意境。但他所意识到的“死”却不是那天早上在晨光晃耀之下八名绿衣的杠夫把他抬了出去的那回事,那场不了自了的结局原没多大想头,虽然我想他也知道是终不免于一次的,他所意识到的乃是人生希望的幻灭,无数黄金的希望只剩下几片稀薄的影子,正如他自己在《破晓》里所说:“天天在心里建起七宝楼台,天天又看到前天架起的灿烂的建筑物消失在云雾里,化作命运的狞笑,仿佛《亚俪丝异乡游记》里所说的空中一个猫的笑脸”。读者也许因此就把他看做一个悲观者,或相信命运说者,我却不这样想,至少我觉得无需拿这些费解的名词来附会他。从他这集子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他是个生气蓬勃的青年,他所要求于自己的只是一个有理解的生存,所以他处处才感觉矛盾。这感觉似乎就是他的生力所在。无论写的是什么,他的理智总是清醒沉着的,尤其在他那想象汹涌流转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