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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论朗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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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语文的教学上,在文艺的发展上,朗读都占着重要的位置。从前私塾里教书,老师照例范读,学生循声朗读。早年学校里教古文,也还是如此。五四以来,中等以上的国文教学不兴这一套;但小学里教国语还用着老法子。一方面白话文学的成立重新使人感到朗读的重要,可是大家都不知道白话文应该怎样朗读才好。私人在这方面做试验的,民国十五年左右就有了。民国二十年以后,朗读会也常有了,朗读广播也有了。抗战以来,朗读成为文艺宣传的重要方法,自然更见流行了。

朗读人多称为“朗诵”,从前有“高声朗诵”的成语,现在有“朗诵诗”的通名。但“诵”本是背诵文辞的意思,和“抽绎义蕴”的“读”不一样;虽然这两个词也可以通用。“高声朗诵”正指背诵或准备背诵而言,倒是名副其实。白话诗文的朗诵,特别注重“义蕴”方面,而腔调也和背诵不同。这该称为“朗读”合式些。再从语文教学方向看,有“默读”,是和“朗读”相对的词;又有“精读”、“泛读”,都着眼在意义或“义蕴”上。这些是一套;若单出“朗诵”,倒觉得不大顺溜似的。最有关系的还是“诵”的腔调。所谓“诵”的腔调便是私塾儿童读启蒙书的腔调,也便是现在小学生读国语教科书的腔调;这决不是我们所谓“读”的腔调——如恭读《总理遗嘱》的腔调。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白话文宜用“读”的腔调,“诵”是不合式的。所以称“朗诵”不如称“朗读”的好。

黄仲苏先生在《朗诵法》(二十五年,开明)里分“朗诵腔调”为四大类:

一曰诵读·诵读之而有音节者,宜用于读散文,如《四书》、诸子、《左传》、《四史》以及专家文集中之议、论、说、辩、序、跋、传记、表奏、书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