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从来没读过《汤姆历险记》的话,你是不会知道我是谁的啦。不过这没有什么。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虽然有些事他说得夸张了点,但大部分都是实话。不过,实话不实话的算不了什么,我从没看过谁不偶尔撒撒谎的,除了玻莉姨妈和那寡妇,也许玛莉也可以算进来吧。玻莉姨妈——她就是汤姆的姨妈——还有玛莉,以及那寡妇道格拉斯,这些人在书里面都曾被提到——就像我先前所说的,那本书里头所描述的故事大部分都是真的,虽然有些地方的确是夸张了点。
那本书的结局是这样的:汤姆跟我找到那帮抢匪藏在洞里的钱,靠着那笔钱我们发了大财。我们每个人分到了6000块——全是金币哟。当它们被堆成一堆时,看起来真是壮观极了。撒切尔法官把这些钱拿去生利息,我们每天可以拿到一块钱的年息——大家都知道他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道格拉斯夫人认了我做养子,负责教养我,可是想想,和一个正经八百的寡妇住在一起,处处都要考虑到她可怕的生活规则,是一件多么糟糕的事啊!所以当我再也忍不下去的时候,我就逃了。穿上从前的破衣服,带着我的糖罐子,我又再次感到自由自在,心满意足。可是汤姆那家伙逮到了我,说要带头组一个强盗团,如果我肯乖乖回寡妇家的话,我就可以加入他们,所以我就回去啦。
那寡妇见到我便哭了起来,说我是只可怜的迷途羔羊,还拉拉杂杂地用一堆其他的名称叫我,不过她没啥恶意啦。像从前一样,她再次把我塞进新衣服里,害得我全身僵硬、汗流不止。唉,一切又开始啦!当她摇晚餐铃的时候,你一定得准时出现;当你坐在餐桌旁,你也不能马上开吃,还得等她低头对着食物喃喃自语一番,虽然她说的那些话和我们吃的东西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在这里,每样东西都规规矩矩地摆着,哪像我从前吃的大锅菜,各种东西和汤汁都混和在一起,那可是好吃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