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已经老了。
意识到这件事是在我妈举办的小型宴会上,我端着酒杯与沈略并肩站在一起,对场内所有美人的着装逐一进行点评。
“那件长裙红得真像巫婆的血盆大口!”
“呃,小姐,那是今年的流行色。”
“……好吧,旁边那件肩膀上的流苏总像一地鸡毛了吧。”
“老实说,莫河,”沈略以一种极其怜悯的表情凝望着我,“很多时候我都忍不住怀疑你是不是自设计系毕业。”
“肄业,”我龇牙咧嘴地纠正他,“算了,不和你说了,我去洗手间抽根烟。”
叼着烟望着镜中的自己,我才慢慢、慢慢意识到自己老了。首先是皮肤不如以前有光泽,其次是彻底丢了审美,同龄人喜欢的东西我已经不懂了,比我年长的人喜欢的东西我也未必能懂。好在沈略从不嫌弃我怪胎,愿意和我凑在一起吃喝玩乐,打发本就无聊至死的人生。
我这样说,也许你会误解我与沈略是一对,但很可惜,这个社会,像沈略这么有品位又知情识趣的男人早就不再喜欢女人这种别扭又爱好哭哭啼啼的诡异生物。沈略真正的爱人是我四年前在酒吧混迹时认识的摄影师Rico,他的工作常年需要他满世界乱跑,所以将沈略介绍与我相识对他而言实在是一笔超值买卖,既帮沈略挡去各种桃花,也帮他弥补了不能陪伴爱人的遗憾。
对于Rico的这点私心,我向来装作一无所知,反正有沈略作陪,我至少省去应付旁人介绍相亲的麻烦。
一个二十四岁却始终不想谈恋爱的姑娘有多奇葩?
这个问题的答案我全然不care,我关心的只是明天约沈略去吃哪一家的牛排。
令我有些惊讶的是从洗手间出来我竟然见到了我妈,又或者在人前我应该尊称她一句莫董事。
莫董事此刻正和她的新欢耳鬓厮磨,看上去并没有兴致搭理我。我这人向来识趣,见此情景自然只管埋头往前走,没想到刚走出几步她却少见地叫住了我:“莫河,你过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