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炉旁有个臃肿的胖男人在读报。他穿着鹿皮裤和黑森靴[1],戴着几条差点儿围到他鼻子上的大围巾,里面是红条纹背心,外面是苹果绿大衣,大衣的钢纽扣几乎有一枚克朗硬币[2]那么大——这就是当时一个典型花花公子的晨装。两个姑娘一进门,他就从扶手椅上跳起来,满脸通红,像看见鬼魂似的把脸躲进围巾里。
“不过是你妹妹罢了,约瑟夫,”艾米丽亚笑着说,握了握他伸出来的两根手指头,“你也知道,我现在回家了,再也不回学校了。这是我的朋友夏泼小姐,我以前跟你提到过的。”
“不,我没听你说过,我发誓,”那只躲在围巾里的脑袋发着抖说,“是,没错——小姐,这天气可真是冷得要命。”然后他使出全身劲戳了戳火堆,虽然这只是六月中旬。
“他长得很俊俏。”瑞贝卡对艾米丽亚悄声说,声音却不小。
“是吗?”艾米丽亚说,“我告诉他。”
“亲爱的!别说。”夏泼小姐道,像只怯懦的幼鹿似的后退一步。进门后她先是恭恭敬敬地向那位绅士行了个少女般的屈膝礼,此后就一直盯着地毯。怪了,她什么时候抬头看他的长相了?
“谢谢你送给我的漂亮披肩,哥哥,”艾米丽亚朝着拨火棒的方向说,“它们真好看,你说是吧,瑞贝卡?”
“噢,美极了!”夏泼小姐说,视线从地毯转移到枝形吊灯上。
约瑟夫仍然拿着拨火棒和火钳往里戳,折腾出一阵巨响。他喘着粗气,一张黄脸生生涨成了红色。“可我没有这么好的礼物送给你,约瑟夫,”他的妹妹接着说,“不过我在学校为你绣了一副漂亮的背带。”
“天哪!艾米丽亚,”她哥哥吃了一大惊,喊道,“你什么意思啊?”他用尽全力拉了拉铃绳,不料那绳子竟被他扯断,他越发窘迫起来,“天哪,我得看看我的轻便马车在不在门口。我等不及了。我必须去。我那马夫真该死。我得赶紧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