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中讨论的关于真理和错误的意义问题,相比何为真理、何为错误,就不那么重要了。本章将讨论何为真理、何为错误这一问题。毫无疑问地说,我们有些信念是错误的;因而我们被引导着询问:我们究竟能有多大把握证明各式各样的信念不是错误的?换句话说,我们究竟是真的完全认知事物,还是仅仅因为侥幸而相信了那些知识是真确的?在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之前,必须首先确定我们所说的“认知”究竟是什么意思,而这个问题并不像人们想象得那么简单。
乍一看,我们可能会认为知识的定义是“真确的信念”。当我们所相信的事物是真确的,可能就会认为自己已经有了对所相信的事物的知识。但是这样会与“知识”这个词的惯常方法不一致。举一个小小的例子:如果一个人相信已故首相的姓氏以字母B开头,他所相信是真确的,因为已故首相是亨利·坎贝尔·班纳曼爵士[1]。但是,如果他相信鲍尔弗[2]先生是已故的首相,他仍然会相信这位已故首相的姓是以B开头的,虽然这个信念是真确的,却不能视为构成了知识。如果一家报社在收到电报信息之前,就明智地预言了一场战役的结果,出于好运,它所宣布的结果后来被证实正确,而且可能会使一些缺乏经验的读者对其产生信任。但是,尽管这些读者的信任是真确的,却不能说他们拥有了知识。因此显然可见,从一个虚假的信念中推演出来的真确的信念,并不是知识。
同样地,如果一个真确的信念是从一个错误的推理过程推演出来的,即使推演的前提是真确的,也不能称为知识。如果我知道所有希腊人都是人,而苏格拉底是人,于是我推断苏格拉底是希腊人,那就不能说我知道苏格拉底是希腊人。因为我的前提和结论虽然都是正确的,但结论并不是由前提推演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