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跟好友开玩笑,说这周末要和沈渡小哥哥说再见了,有点儿舍不得。好友夸我,这个拖稿理由还不错,以后可以借鉴。
我讪然。其实我不是一个爱拖稿的人。我几乎没有拖延症,说要今天完成的事儿,很少会拖到明天。这样很累,有时候我会给自己放个小假,不酷那么一会儿。
所以,在写到这本书的结尾的时候,明明只有几百个字就写完了,我硬是写了两个小时。
当时,窗外的雨一阵一阵的,时而寂寂,时而瓢泼。我背对着窗户,在键盘上一个字一个字地敲。
在写这个故事之前,我就在想,我要写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没有阴谋诡计,没有分别,没有误会,只有甜,像草莓一样,甜是甜,却不令人腻歪,就算腻歪,也不是令人讨厌的腻歪。
我不爱写太完美的人,这世上也没有完美的人,因为一个人总有点儿缺点。而喜欢一个人,就连他的小缺点也会觉得可爱。
整本书写下来,相比沈医生,我更爱的其实是叶晚。我以前写的女主大多是傲娇不服输的,有我自己的影子。叶晚是一个新的尝试,她有点儿可爱,有点调皮,甚至还有点儿傻白甜。但是,这样的率真,反而更讨我的喜欢。
写这篇文时,我第一次哭,是因为叶晚。
那是她生病的时候,沈渡送她回家,照顾她,给她煮粥。其实她不爱喝粥,但是她很乖,沈渡盛多少,她喝多少,一小口一小口,全喝了。她实在怕自己任性,沈渡会走。
她说,她只是想要一个无论什么时候都会在她身边的人;她说,她仍然感激有人爱她,却无法释怀没有人只爱她。
还好,她遇见了沈渡。她小心翼翼地去接近那个看似冷漠实际上却很温柔的沈医生。
之前,书中其实有个女二,我在做人物分析的时候,给她加了点戏份。她对沈渡说:“为什么啊?沈渡,你告诉我,那么多人都不行,怎么就是叶晚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