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写过最甜蜜的长篇,从头到尾都散发着少女的粉红色泡泡,简直在写我的少女梦。
可以说,我从来没有写过这样一本简单纯粹单纯的小说,它几乎是少女的,青春的,鲜活的,我也从来没有一本小说直接从校园开始写起,它没有悲伤的往事,没有伤痛的背景,它直接发生在我们都经历过的学校。
从毫无预兆的一天开始,夏欢颜,叶一诺,谢有雪,乔乔,包子,姚荣荣,就蹦蹦跳跳地上场了,没有浓妆艳抹,也没有精心准备,他们就这样笑着,走到我的面前,开始属于他们的故事……
写《时光》的那一年,我正经历我人生非常动**艰难的一年,它的出世也很不容易。前期的大纲,三万字,有很长一段时间朋友问我在做啥,我都说在改《时光》前三万字,她说,天啊,你还在改前三万字。我笑笑,其实我也记不清改了几遍的前三万字。这里我忍不住要给我,还有编辑葵点一万个赞,感谢亲爱的没有在反复的修稿中,厌弃我们的《时光》。
我是个有点儿任性,还有点儿偏执的人,喜欢的,迷恋的,我都会偷偷写进文里。比如,我非常喜欢“时光”两个字,我给另一本书《公主病》的哥哥取名时光,我给夏欢颜的婚纱工作室取名时光。我喜欢《只差一步》,我让《只差一步》在这文里出现三次,最后一次,他们终于不再只差一步,而是走到彼此身边。
《时光》是个很简单的故事,女孩子终于追到并成功扑倒男神的故事。
这是我第一次写这么欢脱无厘头的女孩,她简直没脸没皮到主编大人非非都不断备注,提醒我要注意尺度,哈哈哈!可是我就像被这个女神经病附身一样,控制不住,觉得她很勇敢,又很可爱,我就从来没有这么勇敢过。
我读书时,也喜欢过一个男孩,很普通的男孩,不如叶一诺千万之一,但是你该懂的,你喜欢一个人时,便觉得他千般好,万般可爱。我们是玩得特别好的哥们,追追打打,玩玩闹闹,但他从来不知道我这躲躲藏藏的小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