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地主之谊的宋向清把莫如歌约在了一个中高档的中餐厅。
一来符合她新创业工作室的窘迫地点,可以跟甲方示弱,让甲方多点自信;二来中餐因为餐具问题更好取得dna。
无论是筷子还是汤勺,都必须接触唾液。
西餐就不一定了,烹饪方式单调,餐具也单调。
杰森更在莫如歌的身后,在看到这个餐厅的时候冷下了脸,“大小姐,这个宋向清这也太敷衍了,我听说这城中心高档的中餐比比皆是,为何约在这?”
莫如歌扯了下嘴角,“她这么做必然有这么做的意义,我们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这也太有损您的身价了。”杰森不愿自家小姐去做这些自降身价的事情。
他始终觉得,莫如歌应该是公主般的存在,应该享受着这世间最好的东西,谁知来了这城市之后,处处受人制约,定的酒店不是霍家做高级的,如今吃饭都得来这种平民场所了。
难道就因为首富裴临度在这,其他的人就应该自愿降低等级吗?
莫家难道要看人脸色行事了?
“你啊,封建。”莫如歌无奈的摇头,“我有什么身价,这世间众人不都是孑然一身来的?更何况,我们为的是我妹妹,吃什么并不重要。”
听到二小姐的事儿,杰森也只能隐忍了下去,“可快点把咱们二小姐接回来吧,不然这日子过的真不怎么样。”
莫如歌边走边给杰森解释,“这是京都,不光有富豪,还有权利擎天的管理者,有更多的资源和机遇,多少人挤破了脑袋都闯不进来,倒是被你嫌弃上了。”
“H市虽然不如京都,但是安逸舒适,我觉得在H市才是活着,在京都,叫苟延残喘。”杰森依旧嫌弃这个国际顶级大都市。
他是在莫家二小姐走丢之后被莫老爷子“捡”回来了,从小享受的是莫家儿子一般的待遇,莫如歌也待他情同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