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人类行为的任何一方面时,某人的描述(养育孩子意味着……)或评价(养育孩子的方式应该是……)总有可能是以一种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观点为基础。我们习以为常的儿童发展之类的理论实际上往往囿于某些文化假设之中。因而这些理论可供商榷。有必要阐明一下,本书内容出自于一个美国中产阶级白种人之手,而不具备这些特点的人又应该如何看待我的著作呢?
即使我是一名世界范围内的养育理念及实践专家——但我不是——我也没有能力在这里公正地呈现该领域里浩瀚的相关研究文字。关于孩子的假设,以及如何适当关爱儿童,包括程度、时间以及家长惩罚孩子的具体情境和理由,花样繁多。例如,一位人类学家描述了肯尼亚西南部基西人部落成员在得知美国母亲居然会暂时离开大哭的婴儿时感到十分震惊:“对于他们来说,通过持续的身体接触来阻止婴儿大哭不仅是一种实用手段,同时也是符合道德要求的母性行为。”
不同文化对待学步儿也不同。最新调查结果显示,“‘2岁宝宝叛逆期’并不是全世界共通的”;其存在似乎取决于“家长试图坚持其权威”的程度,或者取决于家长对孩子寄予的最终养育目标是什么。这仅是说明特定的文化理论和文化实践会催生不同的行为发生的例证之一。对于我们来说,司空见惯的儿童发展理论并非普世真理。
那么本书核心思想从跨文化视角得到质疑也就不足为奇了。塔夫斯大学的弗雷德·罗斯鲍姆认为,父母无条件的爱在某些文化里比在美国更加“光明磊落”;不过他补充道,这种概念在某些地方看起来有些离题;无条件接纳以尊重个体自我为依据,其并非全球通用。我们或许相信孩子必须得到家长的爱才能接纳自己,但“接纳自我”的概念并不是在所有地方都同样那么有意义,在不强调个人主义的文化背景下其甚至看起来有些怪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