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梁衡给青少年的成长书(全两卷)

丑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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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刻石立碑不外乎两个目的,一是记重大事件,二是为某人歌功。但也有例外,专门立一块碑去记丑人、丑事,供后人深省,又资笑谈。只是这种碑极少,我有幸碰到几块,不敢私藏。

二〇〇三年到桂林看灵渠,这是一项与都江堰齐名的秦代水利工程,已造福中华民族两千年,渠边专门修有“四贤祠”,奉祀两千年来与灵渠有关的四个功臣贤人。想不到就像中学语文课上教你认“反义词”一样,四贤祠的碑廊里又立有一个贪官碑,两相对比,黑白分明。碑文只有一句:“浮加赋税,冒功累民,兴安知事吕德慎之纪念碑”。原来,民国五年广西兴安县令吕德慎搜刮百姓,引起公愤,当地乡绅带领民众拦轿告状,终于免掉了他的官职,并立此碑以纪念。

如果上面这块碑是怒骂贪官,下面这块则是连骂带挖苦了。

二〇一七年过河南南乐县,拜谒仓颉陵。仓颉为传说中的造字圣人,全国有多处陵、庙纪念。明朝天启年间,宰相魏广微等四个南乐籍的大臣奉旨在仓颉陵旁修建仓颉庙。竣工时立大方碑两通以记其盛,当时大名府知府向胤贤命南乐知县叶廷秀负责此事。因南乐县小无钱,知府向胤贤就号召各县捐资,并带头许诺捐银十两,各县知县也许诺各捐银五两。叶廷秀见钱有着落,即迅速办成了此事。碑共左右两通,左碑的刻“三教之祖”,右碑刻“三教之宗”,各四个大字。左碑后刻了捐款人名单并银两。

方碑立毕,叶廷秀向各位收银,不料知府却赖账分文不出,各知县同僚碍于叶廷秀的面子只肯出一两银子,但方碑上的名字和捐献银数都已事先刻好。叶廷秀生性耿直,他发话说:“你们让我为难一时,我让你丢人万世。”于是他命人在知府向胤贤“捐银十两”之后加刻两个字“未给”,其他知县“捐银五两”后面都加刻“止给一两”,而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刻上“足数色”三个字。就是说只有他一人在银子的数量和成色方面都是给足了的。知府与各位县官员只好喝下这杯苦酒。这通大方碑仍立到至今,十分完好,真的是“贪银一时,丢人万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