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1915年增注]成年后仍有异常的**技巧,这表明它虽被克服,但影响犹在。
[86] [这一段加于1915年]在那一版中同时加了下一段的标题及“通常在四岁之前”。此外,在这一段的第一句话中,用“很快”代替了1905年和1910年版中的“潜伏期确定”。最后,在前两版中,后一段均以这样的话开始“在童年期(还无法确定为生理年龄),早期的幼儿性兴奋复苏……”。1915年所做的所有改变无非是想对幼儿性活动的第一和第二阶段做出更明确的区分,并在第二阶段加了更明确的时间“大约在4岁左右”。
[87] [1915年增注]正像布洛伊尔(Bleuler,1913)最近所确认的,神经症者的罪疚感总是与某些**活动的记忆有关联(通常在青春期的**),但这仍需更精致的分析解释[1920年加]。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因素应当是**代表了婴儿性活动的整个操作代理,故能将罪恶感附着其上。
[88] [关于该问题的详细讨论可见弗洛伊德论性活动在神经症形成中作用的第二篇论文(1906a)]霭理士(1913,附录B)出版了许多人的自传性叙述,他们的成年生活主要是正常的,他们讲述了童年期的第一次性冲动及其条件;但这些报道却忽视了这样的事实,即漏掉了作者**的史前阶段。因为它已被遗忘,只有通过精神分析对神经症者的研究才能将其弥补。这些论述不只具有单方面的价值,同样的叙述使我做出了病因学的假设,这已在文中提到了。
[89] 组元本能,又译局部本能,指由局部冲动所引起的行为,如吸吮、抓取、咬嚼等。弗洛伊德认为,在儿童性本能发展过程中,口欲、肛欲为第一阶段性欲力部分,在性成熟期综合起来,形成以性器为主导的正常人性欲。以往那些性本能部分,成了成熟性本能的组成部分,并持续保留其性快感区作用。这些组成部分叫“组元本能”或“局部本能”(partial instinct)。——中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