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米·冯·N夫人的某些明显的运动症状实在是作为情绪的表达,而这易被认识清楚。因此,她所表现的在自己面前伸出双手、手指张开成弯曲状表示恐惧,同样她的面部表情也是如此。这当然是她这样教育水平和种族的妇女更生动和公开地表达其情绪的方式。实际上她本人在非癔症状态时克制着自己,几乎在动作表现上处于僵直状。而其余的运动症状据她自己认为,与她的痛苦有直接的关系。她以不停地玩弄手指或两手摩擦来抑制自己的叫喊。这就有力地提醒人们想起用达尔文的一个原则——兴奋过剩原则(达尔文,1872,第三章)——来解释情绪的表达。例如用这个原则来解释狗摇动尾巴。当我们受痛苦的刺激后,我们习惯于用其他各种运动刺激反应来替代叫喊。某人决意在牙医面前保持头和嘴的不动,不用手挡着,而他至少可能出现双足咚咚敲地的现象。[201]
转换的一种较复杂的方式,在埃米·冯·N夫人身上显示了抽搐样的动作,诸如舌头发出吧嗒声,口吃,在混乱状态下叫“埃米”的名字,使用复合的惯用语句“保持安静!不要说话!不要碰我!”在这些运动表现形式中,口吃和吧嗒声可根据我所描述的机制来解释,即关于催眠的暗示治疗这篇短文中已提到的(1892~1893b),这些运动“起着对立性观念的作用”。[202]我们现在将该病人的这一过程说明如下:这个癔症病人因担忧和长时间坐在最后入睡的生病孩子的床边观察着,以至于力竭而困倦,她对自己说:“你必须完全保持安静,不要吵醒孩子。”这种愿望可能引起一种对立性观念导致害怕,认为发出闹声就等于是吵醒睡觉的孩子,而她最大的愿望是让孩子睡觉。当我们不肯定自己能否完成某些重要的意愿时,我们也会有相类似的对立性观念,并且以明显的方式表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