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
高峰强 译
戴淑艳 校
高峰强 修订
按语
本文是一篇简明扼要地揭示潜意识的含义及其在精神分析中的地位和意义的论文。它不仅阐明了意识与潜意识、前意识与潜意识的含义和关系,而且着重论述了潜意识这一术语除在纯粹描述意义上使用之外,主要是指具有一定动力特性的潜伏的观念。本文在批驳了两种相反的意见之后,得出了两点结论:(1)潜意识是一种正常的、不可避免的阶段;(2)每一种心理活动一开始都是潜意识的。该文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精神分析中所使用的这一基本概念的内涵及其意义。
我希望能用少量的语言尽可能清楚地阐明“潜意识”(unconscious)这一术语在精神分析中的意义,并且此意义仅限于精神分析领域。
一个概念或者其他心理[224]成分(psychical element)现在显现在我的意识中,或许过一会儿就可能消失,再过一段时间又可能重新出现。我们由此可以说,它们在记忆中并没有改变,其再度出现并非我们感官重新感觉的结果。关于这一事实,我们习惯于如此解释:尽管潜伏于意识
中,概念是间歇地呈现于我们脑海里的。至于,它如此运作时采取了何种形式,我们尚无法猜测。
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准备遭遇哲学上的反对,即认为潜伏的概念并非心理学的对象,而是物理学的属地,是物理学对同一心理现象(即上述的概念)重现的研究。但是我们可以回答说,这是一种远远超越了纯心理学之范围的理论,这只是简单地以未经证明的假定来断言“意识”(conscious)与“心理”是同一个术语。否认心理学有权以自己的方式来解释本学科最普通的事实,比如说记忆,这样做显然是错误的。
现在让我们来界定“意识”这一概念:它出现在我们的意识中,我们能觉察到,这是“意识”这一术语的唯一含义。至于潜伏的构念,假如我们有诸多理由设定它们在心理中存在,就如同在记忆中那样,那么就用“潜意识”来表示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