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武装之后,我们可以进一步讨论一种我们当然不能省略的建议。人们可能会问“为什么”你们这么固执地把后来**赖以发展的童年期的表现根据你们自己的不确定的论据称为是性的呢?为什么你们不满足于只描写它们的生理方面,不满足于只说婴儿早已有了为吸吮而吸吮,或对粪便的依赖等活动,以此向我们表示他在追求“器官快乐”(organ-pleasure)[298]呢?这样,你们就可以避免假定很小的婴儿就具有**以致引起人们的反感了。——确实,先生们,我并不反对器官快乐。我知道即使是**的极度快乐也只是一种与**活动有关的器官快乐。
但是,你们能告诉我这种起初都是无足轻重的器官快乐究竟是什么时候才获得后来发展阶段中所拥有的性特点吗?我们对“器官快乐”的认识比对**的认识更多吗?你们会回答说在**起作用时它才获得了其性特点;“性的”与“**的”相对应。你们甚至要拒绝由变态所引起的障碍,向我们指出尽管变态不必依赖于**的接触,但毕竟它更多地是以**来达到性欲顶峰的。如果你们根据变态的存在否定生殖与性的实质特征的关系,并且赋予**活动以适当地位,那么你们就处于强有力的位置来决定什么是“性的”的特性。但是,如果真的如此,我们就不再有分歧了:它不过是**和其他器官之间的一个问题罢了。然而,其他器官可以用来代替**来寻求性的满足的论据很多,如就正常的接吻、****的变态实践,或癔症症状来说,原属于**的刺激信号,感觉和冲动,乃至于**的**等通常可由其他的器官或较远的身体区域所取代——如上至头和脸等。这样,你们看作性的主要特性的东西都不再存在了,于是,你们无疑会像我一样不得不下定决心将所谓“性的”的描述也扩展到童年期的寻求器官快乐的早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