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编书之风日甚,一编者送来一套文选,皇皇三百万言,分作家卷、学者卷、艺术家卷,共八大本。我问:“何不有政治家卷?”问罢,我不由回视书架,但见各种散文集,探头伸脖,挤挤擦擦,立于架上,其分集命名有山水、咏物、品酒、赏花、四季、旅游,只一个“情”字便又分出爱情、友情、亲情、乡情、师生情等,恨不能把七情六欲、一天二十四小时、天下三百六十景都掰开揉碎,一个颗粒名为一集。“选家”既是一种职业,当然要尽量开出最多最全的名目,标新立异,务求不漏,这也是一种尽职。但是,既然这样全,以人而分,歌者、舞者、学者、画者都可立卷;以题材而分,饮酒赏月,卿卿我我,都可成书,而政治大家之作,惊天动地之事,评人说史之论,反倒见弃,岂不怪哉?如果把文学艺术看作是政治的奴仆,每篇文章都要与政治上纲上线,文学必须为政治服务,当然不对。过去也确曾这样做过。但是如果文学远离政治,把政治题材排除在写作之外,敬而远之,甚至鄙而远之,也不对。
政治者,天下大事也。大题材、深思想在作品中见少,必定导致文学的衰落。什么事能激励最大多数的人?只有当时当地最大之事,只有千万人利益共存同在之事,众目所瞩,万念归一,其事成而社会民族喜,其事败而社会民族悲。近百年来,诸如抗日战争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人帮”覆灭、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香港回归等,都是社会大事,都是政治,无一不牵动人心、激动人心。夫人心之动,一则因利,二则因情。利之所在,情必所钟。于一人私利私情之外,更有国家民族的大利大情,即国家利益、民族感情。只有政治大事才能触发一个国家民族所共有的大利大情。君不见延安庆祝抗战胜利的火炬游行,1949年共和国成立庆典上的万众欢声雷动,1976年天安门广场上怒斥“四人帮”的黑纱白花和汪洋诗海,香港回归全球所有华人的普天同庆,这都是共同利益使然。一事所共,一理同心,万民之情自然地爆发与流露。文学家、艺术家常幻想自己的作品洛阳纸贵,万人空巷,但即便是一万部最激动人心的作品加起来,也不如一件涉及国家、民族利益的政治事件牵动人心。作家、艺术家既求作品的轰动效应,那么最省事的办法,就是找一个好的依托,好的坯子,亦即好的题材,借势发力,再赋予文学艺术的魅力,从大事中写人、写情、写思想,升华到美学价值上来,是为真文学、大文学。好风凭借力,登高声自远,何乐而不为呢?文学和政治,谁也代替不了谁,它们有各自的规律。从思想上讲,政治引导文学;从题材上讲,文学包括政治。政治为文学之骨、之神,可使作品更坚、更挺,光彩照人,卓立于文章之林;文学为政治之形、之容,可使政治更美丽、更可亲可信。它们是相辅相成的,不能绝对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