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惊讶于自己的“新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那年,一大早起来便到傅园念英文。起先还兴致勃勃,真的念得朗朗有声。后来热劲弱了,卷着书,反翦双手,只是沿着喷水池一来一回地踱步,往往一个早上连一个生词都没背下来。
但我仍旧觉得充实,因为太多新鲜的想法都一股脑儿地跳出来。
起初,是那棵“橄榄树”,将我安排得紧紧的时间表一下打得湿烂,我从此脑子里把橄榄树列为每天必须拜访的对象之一,而且热情一直不减。其实,让我感兴趣的不是橄榄树,而是橄榄树上的橄榄。
后来,我实在无法忍受那些“压枝低”的翠绿小橄榄在我脑子里不时晃**的**,再加上听说有人一桶一桶地将六号馆附近的橄榄打下来恣意糟蹋,我恨得真是“咬牙切齿”。最后,“相思”得无法自拔,连黄昏也跑去傅园看看,看到树梢上的小橄榄,真是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喜的是,还好尚未被那些不知珍惜的人糟蹋;忧的是,任凭自己踮起左脚或右脚,伸长右手或左手,仍旧无法“一亲芳泽”,小橄榄还是那么的“高不可攀”。有几次,甚至想趁着“月黑风高”的夜晚单独行动。只是,不管白天或晚上,傅园一直没有“冷清”过,而我又“胆小”过人,别说打草惊蛇,就连站在橄榄树下的勇气都没有。唉!只怪自己“道德意识”太强,终不能成就此等“美事”。
终于,贵人相助。那天我再度痴痴地散步到傅园,一举头,看见三五个小毛头,汗衫短裤,竹竿塑料袋,叽里呱啦地朝着橄榄树打得好不认真。我一看,先是愣住了,然后是怒,最后转怒为喜,真是天赐良机。赶忙过去和小哥儿们互相问好,看看收获情形,终于博得他们的“拔竿相助”,分我一杯羹。
我捧着十几颗橄榄,像捧着十几颗祖母绿玉石一般。几乎是跳着回寝室,兴奋地找出玻璃瓶,大致清洗一番。当我把洗过的橄榄放在书桌上吹干时,那晶莹的水珠几乎可以映出我眼里热切的希望,我有着从事探险一般奇妙的兴奋感,久久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