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从荒凉的车道疾驰而过,大约一个时辰后,荒芜平原被抛在身后,眼前高楼林立,极尽奢华。这座位于雪山脚下的赌城,像是造物主心血**的神迹。
孟今越按照手机发来的消息进了一栋酒店,满目璀璨,金碧辉煌。人来人往的赌城,世界各地的游客都在这里体验穷奢极欲。本以为会耗费一些时间来寻高春,不想进去一眼就看见她。
在金光璀璨礼服西装的人群中,她实在太显眼了。白衬衣牛仔裤,长发半绾,松垮垮搭在肩头,和这奢华艳丽的环境格格不入,又美得别致脱俗。
不少男人朝她举起红酒杯,她只是挑着唇笑,眉眼弯弯,眼角丝丝魅惑。
孟今越走过去,她恰好偏头,双目对视,他先她开口:“高小姐,好久不见。”
高春看向他身后:“我喜欢他的眼睛。”说的是刚刚向她邀约的欧洲男子。
孟今越并不喜欢眼下这个氛围,说话的速度都比平时快了些:“高小姐,这次我来找你,是想跟你商量再登麦金利山的事。几天前你应该接到过科研院的邀约,但不知为何你拒绝了。高小姐,我希望你能再考虑一下。”
高春终于收回眼神,从经过的酒保手中拿过一杯红酒,递到他面前:“陪我喝一杯?”
孟今越低头看着那杯酒,片刻,接过来一饮而尽:“高小姐,我们是否能换个地方说话?”
她挑了挑眉:“你不喜欢这里?”不等他回答,自顾自说道,“这里多好啊。像我们这种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在山上了。人生得意须尽欢,今朝有酒今朝醉啊!”
孟今越原本烦躁的心莫名其妙安静下来,问她:“我听说高小姐自小生活在国外,没想到对中国的诗词俗语如此了解。”
他说的是上一次在雪山,她用“计划赶不上变化”来说服他。
她耸肩笑了笑:“我爷爷是中文系教授,从小就教我不能忘根。小时候背李白背杜甫,背不上就挨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