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清家住了几天,脚踝的伤口终于愈合,但他也没有提出让姜敏之离开。他不提,她自然不会主动开口。
斗牛犬跟她熟起来,总喜欢卧在她脚上,她嫌弃它丑,蹲在沙发上鄙夷:“你拉低了这个家的平均颜值。”
林清端着盆子从卫生间走出来:“把大圣抱到后院来。”
姜敏之嫌弃地抱起它:“这么丑还叫大圣,简直是对我偶像的侮辱。”
林清回头笑:“你偶像是孙悟空啊?”
她瞪回去:“不行吗?!”
午后阳光炽烈,但好在头顶有遮阳棚,林清拿着花洒站在院子里准备给大圣洗澡。看见水时大圣四只腿都开始蹬,姜敏之差点没抱住。
林清解释:“它最讨厌洗澡。”
两人合力将它按到盆子里,它一边叫一边甩水,一阵鸡飞狗跳。泡泡甩到她脸上,她偏头在林清肩上蹭蹭,抬头时,额头触到他下巴,带着青色胡楂,微微刺疼。
姜敏之愣了一下,偷偷抬眼瞟他。不同往日的严肃,和大圣待在一起时,他脸上笑容清隽,像没长大的男孩,和那个受了枪伤却仍镇定自若的男人大相径庭。
这个男人,是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里最好看,又最神秘莫测的。像罂粟,明知危险,仍忍不住靠近,这样的人,为什么偏偏……
她微不可察地叹了声气。
洗完澡给大圣吹干时它满屋子跑,林清跟在它后面满屋子追,姜敏之蹲在地上笑得肚子疼。阳光从落地窗洒进来,细细密密,光线中跳动着尘埃,像一幅暖色系的画。那一刻,她几乎忘记,她来到这里,是为了什么。
晚上吃完饭两人坐在沙发上看《西游记》,姜敏之推推他:“拿包薯片。”
林清面不改色:“你觉得我家会有这种东西?”
姜敏之看着他半晌无言,片刻,他拿出手机:“买几包薯片过来。”按住听筒偏头问她,“要什么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