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旭晚上做了个梦。
梦里他又回到了十六岁那年的夏天。
那年的冬天异常闷热,母亲的去世给他的打击太大,他整天跟个混子头头一样,四处带着那群孤儿接活帮人要债,跟不要命似的打架。
他才不要姜志成那几个臭钱。
那会儿年轻气盛,只想着怎么向姜志成那个老家伙证明自己一个人也能过得好。
甚至他还非常中二地觉得,自己是那群孤儿的救世主。
他带他们挣了钱,不用挨饿受冻。
他刚开始经常受伤,但好在伤都不算严重,没有严重到要住医院的地步,也就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不大好看。
一开始姜旭真觉得自己可以靠要债起家,钱生钱,毕竟他觉得自己这条命就烂命一条,只要不花姜志成的钱,他就是有骨气地活着。
后来有一次,他第一次尝到背叛的滋味。
那会队里有个寸头的男孩,瘦小地跟猴儿似的,性格很闷,名字叫刘二刀,听说出生时,家里正好有两把刀,他父亲就给他取了这么个傻逼名字。
刘二刀的父亲去世后,家里就剩下个体弱多病的奶奶。
那会儿姜旭作为大哥,很关心他,经常带他接活,还把自己的钱匀点儿给他。
他自认为自己对这个小弟也算掏心掏肺,谁知道那次会被背叛。
那天刘二刀特地来学校找他还雨伞。
姜旭一眼就瞧见他额头上的创可贴,皱眉问他,“你额头怎么了?”
刘二刀没吭声。
姜旭一下子猜到他被人欺负了,问他,“打你的人现在在哪里?”
刘二刀眼神闪烁了一下,吐出一句话出来,“不关你的事。”
姜旭咬着后槽牙,眼尾挑起来,“我兄弟被人打了,不关我的事情?”
刘二刀这才跟他说,那人是邻市学校的,早就看他能收钱去要债不爽,不仅打了他,还要他凑一万交上去,不然下次看见还接着单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