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手最近一次给我发微信,是因为老高要结婚了,她在犹豫去还是不去。
我说:“去,而且要风风光光地去。”
过了很久,她回:“好。”
我喜欢墨尔本这座城市,因为这座城市足够浪漫。这里有最繁华的街道,行人区比车道还宽。街边的树、便利店前的海报、时不时经过的电车,都让我觉得安心。市中心是个火车站,火车站对面是墨尔本最大的图书馆,图书馆前有一整片草坪,走累了就在草坪上躺下,心烦了就拿本书坐在草坪上。鸽子从不怕人,成群结队地在草坪上肆意走着,顺便向人类讨着食物。
距离图书馆不远的地方,就是唐人街。
那就是小手和老高相遇的地方。
其实在认识小手之前,我就在路边见过她几次。她总是在夜晚十点,拿着吉他在唐人街街头准时出现,旁若无人地开始唱歌。墨尔本的街边艺人数不胜数,但那是我这么多年听到的最好听的歌声。
有天聚会,我、老林、老高,还有一些朋友唱歌。老高喝了三杯就说要出去放风,我就陪他一路走到了楼下。
这时候我们听到了小手的歌声,对于听了半小时老林唱歌的我们来说,小手的歌声犹如天籁。
那天小手身边聚着很多人,大家都坐在台阶上,听着小手唱歌。
我犹豫着要不要给小手面前的帽子里放点钱,老高一个箭步冲上前,掏出一百刀——那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放在小手面前,转头就走。
我们刚走开,就听到有人叫我们,回头看到小手背着吉他一路小跑,对老高说:“你给的太多了。”
老高说:“你唱得好听。”
小手说:“不行,真的太多了。”
老高问:“那我能点两首歌听吗?”
老高那天点了两首陈奕迅的歌,一首《爱情转移》,一首《不要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