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喝酒,谁也喝不过“甄一口”。
酒量,没边儿;各种酒杂着喝,没事儿;喝急酒,多急多猛多凶都不含糊。他喝啤酒时仰着脑袋,把酒瓶倒立在嘴上,手不扶瓶子,口对口,不用去喝,一瓶酒一下倒进胃里,只过食管,绝不进气管,要呛早呛死了,还有谁能这么喝?他能一晩上两箱啤酒,二十四瓶,全这么下去。“甄一口”的大号就这么来的。
有人不服,说他是县长,喝酒不花自己的钱,敞开喝,想喝多少喝多少,这么喝狗也能练出来。可是,本事是练出来的,海量不醉是人家天生的。甄一口从来就没醉过。甄一口说:“我娘说过,我要真醉就醒不过来了。”
别人只当笑话,可是老娘的话绝不能当假。这话先撂在这儿。
有人问,几十瓶酒进身子里,都放哪儿了?这话问到关口,也问到喝酒的门道上了。人喝酒,酒进身子,但不能只进不出;肚子有多大,能装二三十瓶酒?身子里的酒必得排出去,俗话叫“出酒”。能喝酒的人必能出酒,出酒的地方各不相同。有的尿,从下边排出来;有的倒,从上边吐出来;有的冒汗,从浑身汗毛眼儿发出来。纳税局一位局长上酒桌,必带一块毛巾擦汗,喝完酒,毛巾赛从酒缸里捞出来的。
甄一口都不是,他另有一绝——从脚上出来。
他不喝酒时,脚是旱脚;喝酒时,脚是汗脚。
打脚上冒出来的可不是汗,是酒。上边的嘴进的酒多,下边的脚出的酒就多。每次赴宴,决不穿丝袜和皮鞋,必穿线袜布鞋,皮鞋憋酒,布鞋吸酒。他的随从还要事先在他座位前落脚的地方,放一小块厚毛毯,为了好吸酒。每每酒终人散,他两只脚像从酒河里蹚过来的。回到家第一件事是热水泡脚,把脚上的残酒泡去,要不就成醉鸡醉鸭了。因此,甄一口两只脚从不生脚气,光滑白嫩,好似一双妇人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