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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崇拜他。

前者叫曹大龙,后一个叫陈风。

曹大龙为什么要崇拜陈风呢?要是单看曹大龙,仪表堂堂,足能使街头巷尾、左邻右舍那些穿戴得花花绿绿的小伙子心悦诚服地跷起大拇指来。他是电机厂的装配工,高高的个子,爱打篮球,这就使他不像一般不好运动的人那样骨僵肉软,动作不灵;他自小又爱好玩双杠,练就一种虎背蜂腰、所谓“扇面”的健美的肩身。再有,他天生一头乌油油的卷发,不用什么电烫、冷烫,只要早晨起来用梳子随便拢它两三下,满脑袋漂亮的头发就会像一堆崭新、发亮的小弹簧那样卷起来。他还有个更为得天独厚之处,便是在突起的前额和高高的眉骨下,有一双深深的眼窝……乍一看真有点儿像外国人。这可是旁人学也学不出来的。

大概近一年来,在崇尚时髦的风儿刮得许许多多少男少女晕头转向时,他才发现了自己这些先天赋予的优点。他到底是不愿意辜负自己独独富有的高个头、深眼窝、满头卷发,还是有意想叫那群扬扬自得的时髦青年馋涎欲滴,才穿上时兴的风雪衣、喇叭裤、鳄鱼头式的牛皮鞋,再把发根留得盖住后领口——这原因恐怕他自己也不知道。

反正他美:时髦美,洋味儿的美。

但是,无论什么东西只要是单独一个儿就好了。多了就要比较。比较常常招来苦恼。

比方说,曹大龙只要与陈风待在一起,假珍珠遇上了真珍珠,立刻显得寒碜、穷酸、没有光彩。这并非旁人的评价,他自己就有这种感觉——

人家陈风才是真洋气、够帅气,十足的现代派!

可是陈风并没有深眼窝和卷发呀!个子也普普通通,人近中年,肚子软软地鼓出在腰带上边,相貌也平平常常。如果一位画家给他画像,尽管能画得形态毕肖,但也只能是一张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小职员似的脸。当然,人家陈风绝非凡人,曹大龙感觉到人家身上有那么一股劲儿。这股劲儿是从陈风考究的眼镜框,还是从最精贵、最新式的服饰上流露出来的?……似乎又都不是。在这之外,好像还有一点儿叫他怎么也捉摸不透的东西。曹大龙听人说了几次,才记住一个与此有关、却含糊不明的词儿,叫作“风度”。这个词儿,难懂又难记,大概就是他们厂子里哥们儿常说的“派儿”“派头儿”“够派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