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大龙的老婆刘丽华自我感觉是个小洋人。
曹大龙也觉得老婆像个小洋人;在刘丽华的眼里,曹大龙简直就是洋人,只不过不会说外国话、不认得外国字、没去过外国罢了。这倒没什么,只要打扮得使陌生人看上去以为他俩像一对洋人就心满意足了。
也许为此之故,他俩才走到了一起。真的,你去瞧吧,多么相像、相称的一对呀!好像老式中国堂屋八仙桌上摆的花瓶,完全一样才是一对。不过要把他俩凑在一起又谈何容易,就像左右两块虎符合在一起那么难。
洋人嘛!
当然,她每天也得双手去抓粗硬的煤块生炉子;也得上下班时在公共汽车上挤一身臭汗;也得拿粗茶淡饭去填饱肚子……因为她和曹大龙的生活是被限制在有限的薪金之内的。要想跟上日新月异的时髦,就得在自己的生活中绞尽脑汁地想办法。装饰在他们身上的每一件东西,都是从菜碟里节省和压缩出来的。减少多少顿饭菜里的荤腥和油花,才能在胸襟上增添几个最新式的衣扣。强压着肚子里时时作怪的馋虫,才得以享受在闹市的人群中招摇一下的快乐。时髦好比舞台上的灯光,一会儿红,一会儿绿,变幻无穷。今天流行,明天过时;今天还招来许多留意和发馋的目光,明天就像披在身上的狗皮,自己也觉得无趣、讨厌、多余、栽面子了。要想总站在时髦的潮头,只靠委屈肚子还远远不够,从房屋水电、柴米油盐中节俭下来的钱也总归微薄有限,这就多亏刘丽华长着一双能拆改翻新的、晴雯一般的巧手了。她当然辛苦,但人生中任何嗜好都是醉人的。你以为她在糟蹋精力,用金子般珍贵的时光去“画皮”未免可惜。可是,她由于疲倦而不小心叫针尖扎破了手指时所引起的却是兴奋,绝不是痛苦。
你以为她是不可理解的吗?其实她最简单不过了。她初中毕业后就再没看过书,向来没有什么责任呀、义务呀、使命感呀等压在她心上。所以她才心宽体胖,胃口又好,很少得病,整天乐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