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南非洲约翰内斯堡,德兰士瓦省,M.K.甘地:
我接到你的《印度评论》报,读悉关于绝对无抵抗主义的论见,不胜欣慰。我不禁要表示我的读后感。
我阅世愈久——尤其在此刻我明白感到日近死亡的时候——我愈需要表白我心中最强烈的感触,我认为重要无比的东西:这是说无抵抗主义,实在只是爱的法则的教训,尚未被骗人的诠释所变形的学说。爱,或者以别的名词来沟通人类心魂的渴望,是人生的唯一的、最高的法则。……这是每个人知道,在心底里感到的(在儿童心中尤其明显)。他只要没有受世俗思想的谎言所蒙蔽,他便会知道这点。
这条法则曾被人间一切圣哲之士宣扬过:印度人、中国人、希伯来人、希腊人、罗马人。基督尤其把它表白得明显,他以确切的词句说这条法则包括一切法则与一切先知者。而且,基督预料到这条法则有被变形的可能,故他特别暴露那种危险,说那些生活在物质的利益中的人要改变它的性质。所谓危险者,是那些人自以为应以暴力来保护他们的利益,或如他们的说法,以暴力来夺回被人以暴力夺去的一切。基督知道(好似一切有理性的人所知道的一般)暴力的运用,与人生最高的法则,爱,是不相容的。他知道只要在一种情境中容受了暴力,这法则便全盘摧毁了。全部的基督教文明,在表面上虽然似乎非常灿烂,其实它时常在推进这种显而易见的、奇特的矛盾与误会,有时是故意的,但多半是无意识的。
实际上,只要武力抵抗被容受,爱的法则便没有价值而且不能有价值了。如果爱的法则没有价值,那么除了强权之外,任何法则都无价值了。十九个世纪以来的基督教即是如此。而且,在一切时间内,人类常把力作为主持社会组织的原则。基督教国家与别的国家中间的异点便是在基督教中,爱的法则是表白得很明显确切的,为任何宗教所不及;而基督徒们虽然把暴力的运用认为是合法的,把他们的生活建立于暴力之上,但他们仍旧庄严地接受这法则。因此,基督教民族的生活是他们的信仰与生活基础之间的矛盾,是应当成为行动的法则的爱,与在种种形式下的暴力之间的矛盾(所谓暴力的种种形式是:政府、法院、军队,被认为必须而受人拥护的机关)。这矛盾随了内生活的开展而增强,在最近达到了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