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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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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让家住香港沙田,大学学的是化学。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样的楼山人海霓虹阵,生长出一个截然不同的异类来。这孩子有股呆呆的轴劲,认准的事情一往无前,和香港普通的叻仔们不同,很多事情上他是个痴人,不懂取巧变通,不擅成本核算,不会掉头拐弯,简单直接的一个笨蛋。

据说他是谈过恋爱的,下的是笨功夫,追的是个台湾女孩。

那时候他三个月闭门不出,零基础练会了一首钢琴曲献给她。自然是追到了,并非什么精诚所至水滴石穿,人家本就芳心暗许中意于他,因为他长得帅。

热恋,异地,被分手,他的帅终究没有覆盖住他的怪,台湾姑娘悬崖勒马绝尘而去。他不去纠缠,要伤心就伤心到底,自此再也不谈恋爱。

此后就像他说的那样,关于恋爱,他没有时间。

时间都奉献给快门和光圈了,那是他的芯儿他的果核他人生的轴心点。自小他爱摄影,为了攒够一台相机钱,当过酒店迎宾门童。年龄稍长,摄影凝进了魂魄,相机几乎变成他的一个器官。

过分的热爱带来了过分的精神洁癖,他并没有顺理成章地去当商业摄影师,不到万不得已不肯靠这门手艺去赚钱。他应该没把拍照片当手艺,起码不是谋生的手艺。说不清他的真实想法,总之他对摄影这回事有异于常人的偏执理解。

总之,那时候他身旁人人把他当个怪胎。

务实的香港地,人人小跑着不掉队,稍微不努力便会丧失讨生活的机会。众人实难解析他的状态——你摄影,是为的什么呢?

又不去赚钱,又不去当艺术家,你到底是在干什么?

他不善辩解,偶尔会告诉别人:摄影让我很快乐……

可那里是香港……能听懂这话的人太少太少,大多数时候他抱着相机低头羞涩地笑,接纳那些批判那些不屑:……是,我是个无用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