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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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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的心里揣着一个血淋淋的世界,他并不屑于话与人知,隐居滇西北的多年里,并没有多少人知晓他的过去。

曾有位报人如我这般机缘巧合了解了他的故事后,把他的行伍生涯撰成数万字的长文。那人也算是老兵的好友,因为事前未打招呼,老兵获悉后,找到那人,在文章发表前悬崖勒马,连人带笔记本把人家扔进了河里。

那人在河里扑腾着喊:妈的,绝交!妈的,为什么!……

老兵不睬他,盘腿坐在水边抽烟。没什么可解释的,不过是一个执拗的老兵,不肯用他兄弟们的血给自己贴金。

我写这篇文章并未征得老兵的同意,我也做好了被他扔下河的准备。

无他,在这个不懂得反思的时代,有些故事应该被后人知晓。

不奢望铭记,知晓即可。

有庙堂正史,亦应有民间修史。何为史?末学浅见,五个字:真实的故事。

是对是错,是正是反,百年后世人自有分晓,但无论如何,请别让它湮没,那些鲜活和真实的细节,有权利被人知晓。

不应遗忘:那些人曾经历过那些事,然后那样地活。

写就写了。

我等着老兵来把我扔下河。

老兵归隐滇西北后,一直以卖烧烤为生。最初的烧烤店不过是个摊位,他那时招募了一名服务员,就是后来的老板娘拉措。

有时候,女人就是这么神奇,不论你曾经沧海还是曾惊涛骇浪,她都会成为你前段人生的句号,后段人生的冒号。

关于这段公案,老兵和拉措各执一词。老兵信誓旦旦地说最初是走婚:当年拉措居心叵测,邀请他这个老板去泸沽湖玩,晚上偷偷爬进他的房间把他给办了……他力气没人家大,不得不就范。

拉措挑着丹凤眼推他,咬着后槽牙说: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